4月21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消息,因核签核保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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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相关责任人孙晓艳、陆利明、沈娟慧、王赟皞、胡伟民、郑胜雄、周凯维、吴晓琪被予以警告。
据天眼查APP,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92547.9万元,实缴资本167150.5万元,并已于2023年完成了股权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发布的罚单显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刚于去年12月因8项违规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4239万元,并罚款24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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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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