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对涵盖总部各职能部门、主要业务条线及控股子公司在内的全部资产与收入范围进行了内控评价。评价结论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公司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结论的情况。
报告详细阐述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在控制环境方面,公司已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于2025年9月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权。公司明确了“产业券商+一流投行”的战略方向,并持续履行社会责任,推进乡村振兴等项目。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四级风控体系和“三道防线”机制,对市场、信用、流动性等风险实施分类监控。
对于各重要业务活动,报告指出经纪业务实行集中化管理;投资银行业务建立了贯穿全流程的内部控制;自营业务实行集中交易与多级决策;对分支机构实行“总-分-营”三级管理;对控股子公司实施统一管理与风险控制。信息沟通通过OA系统等多渠道保持顺畅,并形成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合规、风险、审计等多层次构成的内部监督体系。
报告承认存在少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并表示已采取整改措施。针对上一年度的缺陷,相关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总体而言,公司认为其内部控制体系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为实现经营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并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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