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女士案件虽然处置很成功,但我们相当于是在做消防员的工作——忙着‘灭火’,所以我现在最大的紧迫感在于,必须从源头预防。” “很多人也是通过‘邓女士’和‘蒋女士’等个案,看到了制度托底的意义。”
“邓女士”案刚刚宣判指定遗产管理人,丧葬事宜和交接手续尚在落实,眼下,徐汇区华泾镇副镇长邓敏带着街镇干部又忙开了,因为辖区里两户“老养残”家庭突发变故,他们急需要为重病的老人、身患残疾的孩子找到“托底”的保障。
“‘邓女士案’后给我们最大的感受就是紧迫感,对基层来说,还是要抓提前预防,做好前端工作。”这是邓敏最直接的心声。
无论是“邓女士”案、“蒋女士”案,还是“老养残”家庭,这些个案映照出社会进程中特殊群体的普遍困境,如何回应他们的需求?基层托底难在何处?兜底和边界的平衡点在哪里?当特事特办耗费过高行政成本,又该如何通过制度固化给予基层切实的指引?记者就此展开追问。
就在今天,徐汇区以“邓女士案”为探索样本,正式推出特殊群体公职监护联动工作指引(试行),对基层实操中的难点给予靶向指引。一名身患精神疾病长期住院、养子断绝关系无人监护的老太,成为指引推出后街镇依照流程托底的首个案例。
追问1 透过“邓女士案”,看到了什么?
记者拨通邓敏电话时,已是夜里20时许。她刚结束白天的工作,得空展开深聊。
“邓女士案件虽然处置很成功,但我们相当于是在做消防员的工作——忙着‘灭火’,所以我现在最大的紧迫感在于,必须从源头预防。”
邓敏说,这也是她这一路实践下来,最想呼吁基层街镇去做的。“当今社会,孤老和‘老养残’家庭,甚至独身人群越来越多,一旦出现突发疾病,意外或者家庭变故,容易陷入无人托底的现实困境。”
这样的担忧,在老年人占比约6成的徐汇湖南街道就实际存在着。湖南街道司法所所长陈图南介绍说,“去年,街道就有两位八旬老人,因担心自己年事已高无法照顾残疾的孩子,找到了我们。”
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王建芬也看到了类似趋势。“老龄化程度在加深,独身群体在壮大,我们‘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在日常和街镇对接过程中,越来越多地听到基层求助,大家都想了解监护的相关流程。”
“很多人也是通过‘邓女士’和‘蒋女士’等个案,看到了制度托底的意义。”徐汇公证处副主任李运洪说,“能明显地感觉到,来咨询意定监护的人越来越多,过去一周可能没几起,现在一天就有好几起。”李运洪说,这恰好证明,社会性事件在普法层面产生了推力。
追问2 基层的托底,到底难在何处?
但从制度层面看,无论是临时监护还是公职监护,尽管上海各区也都在摸索,但全市层面仍缺乏配套细则,这直接导致基层面对特殊群体的监护托底问题压力重重。
“首要问题是医疗决策的尺度该怎么把握?”陈图南直言,“我们也曾探讨过,比如子女在国外一时联系不上,紧急情况下这个字该怎么签,事后如果面对子女的意见又该怎么处理?如果被监护人本身没有存款,这笔监护经费又该从哪里出?这些都是基层工作者最实际的顾虑。”
此外,制度与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也是一大难点。徐汇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冬梅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被监护人死亡后,公职监护即告终止,此后如有财产无人继承,公职监护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在这个衔接的过程中,被监护人的身后事谁来办?以什么形式,什么规格办?费用怎么支出?”张冬梅坦言,这些看似细小的实操问题,正是基层托底的难点所在。
“在没有上层指引的情况下,我们愿意顶着压力去探索,但像‘邓女士案’毕竟是特事特办的,耗费了较多行政成本。”邓敏说,“我们不想让这些特殊群体在最脆弱的时候无人照管,同时也想避免发生意外或变故时靠政府和社区上门‘救火’。如果几起个案同时发生,甚至是一个居委集中发生几起,基层到底能不能应对过来,是很现实的问题。我们就算拼尽全力,也很难第一时间全覆盖全托底。”
追问3 兜底的边界,该如何划定?
事实上,无论是“徐汇邓女士”还是“虹口蒋女士”的案例,在话题性事件被社会高度关注的同时,基层工作也被推到了聚光灯下,一个根本性问题随之而来:基层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兜底的边界到底应该落在哪里?
对此,徐汇公证处主任潘浩指出:在不同监护阶段,基层的权限应当有所区分。“临时监护就不同于指定监护。临时监护制度存在的意义在于,为在短时间内不让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处于失控状态,所以其权限是有限度的,除非为了被监护人的重大利益维护,原则上并不涉及不动产以及大额动产的转移处分。”潘浩谈道。
“即便是由居委会担任公职监护,兜底也应当是有清晰的边界。”在陈图南看来,基层能保障的是一些基本的兜底措施,更体现在事项的紧急性和临时性上,“我们此前就碰到过有老人过世后,其名下房屋的租金纠纷连带将居委卷入诉讼,但对基层而言,在履行财产管理职责方面没有能力全面清查被监护人的全部财产。”陈图南表示。
然而,在实际探索中,基层往往不得不“不设边界”地先行介入。“在个案的处置中,我们都主动做了大量超出常规职责的工作,还配合建立了一系列监督机制。”邓敏呼吁,市级层面能够尽快出台相关指引,为基层划清履职“边界”。
追问4 善法“最后一公里”怎么打通?
“当下,我们需要考虑的是,怎样让制度能够覆盖更多的人。”在潘浩看来,源头还在于倡导生前做好意定监护。
“后续我们计划通过社区‘走四百’活动以及六类特殊老年人关爱探访等,在华泾镇试点开展特殊群体上门排摸和法律服务,源头上做好一户一档和一户一策,在这个过程中发放意定监护知情告知书,开展风险提醒并告知意定监护办理途径。”邓敏告诉记者。“通过提升预警观念与引导意定监护以及指定监护,早准备早约定早落实,把监护责任先落在家庭和亲属以及本人意愿上,最后由政府做好兜底和支撑,用提前一步的预防,换老百姓稳稳当当的安全和尊严。”
“从为基层减负的角度考虑,还是要持续培育第三方专业组织,一些日常照料事宜都可以委托第三方来落实。”张冬梅建议。
对此,邓敏进一步指出,“顺应社会形态的变化以及特殊群体日益凸显的实际需求,未来基层政府的架构也可能需要进一步优化,通过建立专项部门,进一步做好从事前、事中到事后的全流程服务。”
而从社会公共服务层面,潘浩也提出了优化建议。“比如可以通过设立专门保障基金的方式来支撑监护工作,资金的监管则可以通过公证提存来进行监督。”对此,陈图南也表示认同,“可以将受益过监护的群体,收归国有的遗产纳入到基金中,让这笔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惠及更多群体。”
追问5 “2.0指引”靶向解决哪些问题?
值得期待的是,就在今天,徐汇区基于“邓女士案”的探索,在全区层面发布了徐汇区特殊群体公职监护联动工作指引(试行),供基层工作者参考。
“这一版的指引在去年基础上做了升级,前期我们也在协商过程中,从各街镇收集了相关意见建议,从问题导向出发,把基层反馈过来的这些难点堵点在指引上做了细化。”
张冬梅介绍,比如针对制度衔接,《指引》明确,被监护人死亡后,公职监护人应当及时办理被监护人身后事务的衔接事宜,“针对安葬方式,我们也从为基层减负以及减少后续维护成本上予以了考虑,在指引中倡导节地生态安葬。”
王建芬告诉记者,同时,《指引》还明确了履职的边界,以及包括禁止擅自处分被监护人大额财产等在内的负面清单。“我们还对紧急情况临时生活照料问题进行了明确,等于从临时监护到公职监护再到身后事,整个流程都进行了细化,帮助基层在实操层面找到答案。”
目前,《指引》推出后已经有了依照《指引》流程推进的首案。“案件当事人是一位早年丧偶、患有精神疾病的老太,她常年独自住在精神病院,老太太之前有个养子,但十年前与养子解除了收养关系,街道暂时也没有找到老太太的其他近亲属。目前,老太太后续的医疗费用支出、医保办理事宜均需要监护人进行处理,居委会也同意担任她的监护人。”徐汇法院副院长孙雪梅介绍,目前,法院正在指导居委会委托公证查询老太太的相关近亲属材料,并指导居委会按照《指引》中的流程进行操作。
“我们希望结合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不断优化,更好地保障特殊群体的人身及财产权益,助力善法的‘最后一公里’能够真正打通。”孙雪梅表示。
“我们有想法”融媒工作室出品
策划/核稿 | 胡蝶飞
首席记者 | 季张颖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