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湖晚报)
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 讯 员 韩 燕
某工程公司承包南湖区凤桥镇辖区内一工程项目后,将该工程分包给甲公司。但甲公司在未经规范流程、未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又将工程按不同类别分包给了包工头刘刚,随后刘刚招募了一批熟练工投入施工。
由于甲公司与刘刚个人之间,未就工程量核算标准、款项支付标准签订明确书面条款,双方在后续结算时均坚持自身主张,各执一词,无法达成共识。多次协商无果后,刘刚至凤桥司法所申请调解。
凤桥司法所接到该纠纷调解申请后,在“三所一庭”联动机制基础上,召集镇经济发展办、村镇建设办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老娘舅调解团队,本着“公平公正、依法调解、情理兼顾”原则,分步骤、有重点推进调解工作。
调解团队首先与刘刚沟通,耐心倾听其诉求,详细了解务工时长、工程量、约定薪资标准等关键信息,收集考勤记录、工程量核算单等相关佐证材料。随后,调解团队分别约谈某工程公司和甲公司负责人,了解工程分包的具体情况,以及甲公司与刘刚个人之间关于劳务结算的口头约定、分歧焦点。经过多轮沟通核实,彻底厘清了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明确了纠纷的核心矛盾。
针对甲公司与刘刚之间的工程量核算、薪资支付标准分歧,调解团队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解,一方面,分别与甲公司和刘刚个人沟通,详细了解双方的核算依据和诉求底线,结合该工程项目的行业标准、同类工程结算惯例,逐一梳理分歧点,提出合理的核算建议,另一方面,组织三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由镇经济发展办、村镇建设办工作人员对工程量核算进行专业指导,对双方存在争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核对、确认,逐步缩小双方分歧。
调解过程中,调解团队始终坚持情理兼顾,引导各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协商,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共识,明确了结算标准和支付方案。
经凤桥司法所、镇经济发展办、村镇建设办联合调解,某工程公司、甲公司、刘刚共同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结算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老娘舅有话说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因违规分包、结算依据不清引发的纠纷,涉及主体多,矛盾症结复杂,其成功化解为今后处置同类纠纷提供了重要借鉴,也彰显了凤桥镇多部门联动化解矛盾、守护民生底线的责任与担当。
规范用工管理,才能从源头上防范纠纷。该案的核心诱因是甲公司违规分包,且未签订明确的书面结算协议。这提醒各类企业,尤其是工程建设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分包流程。同时,在劳务用工过程中,一定要与分包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程量、薪资标准、支付时间等关键信息,留存结算凭证,从源头上减少同类纠纷的发生。(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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