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春城晚报
一女子自述被丈夫“背叛”
丈夫还卷款跑路
她独自找丈夫要款
遭惊吓摔伤……
这到底怎么个事?
近日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
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某短视频平台上一名网友发布视频
自称遭遇了一系列“狗血”事件
“我丈夫背叛我,他卷款跑路
我找他要钱,他发来一个地址
我独自前往赴约
却疑似被丈夫的‘同伙’惊吓
不慎摔伤
现在被送进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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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内容情节跌宕、情绪激烈
迅速引发网友关注
然而
民警调查后却揭开了事实真相
发帖人刘某为博取流量
吸引关注、自导自演
编造了上述“受害”情节
并在互联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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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的行为已构成
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
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虚假内容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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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和谐网络空间。
来源:昆明警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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