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阿姨今年七十岁,住在松江区一套老房子里,这房子是动迁时分的,她离婚很多年,儿子梁先生小时候全靠她一人带大,2010年孙子女小梁出生后,孩子爸爸没怎么照顾,她就接着当起了“第二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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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梁先生和前妻离婚,法院把女儿判给他,前妻一次性给了15万抚养费,他转手把钱交给母亲,说您替我养孩子,这钱应该您拿,当时徐阿姨没多想,只觉得儿子懂事。
2019年7月梁先生再婚,新妻子和小梁相处得不太好,他就自己搬出去住,却没把女儿一起带走,孩子一直留在奶奶家里,这一留就是六年,徐阿姨每天负责买菜做饭、接送上学、带她看病挂号,连自己摔伤了也忍着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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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25年底,徐阿姨实在撑不住了,她就去起诉要36万带孙费,她说自己退休金就三千出头,药费学费生活开销全压在她身上,梁先生当场反驳,讲徐阿姨名下有三套房,一套自己住,一套租出去,还有一笔置换款,哪来的困难。
法院查了动迁协议,确认房子在徐阿姨名下,法官也指出,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祖辈帮忙带孩子不算义务,也不是免费劳动,梁先生2019年搬走后,没有接回孩子,也没给生活费,等于默认由母亲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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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悄悄用他孩子的名义存了二十万定期存款,他在调解过程中主动说起这件事,表示担心孩子将来需要用钱时遇到困难,这笔钱他一直瞒着母亲和孩子,听起来既像是一种补偿,也像是他心里有愧。
徐阿姨在法庭上拿出2019年拍的照片,照片里她的手臂有淤青,她说这是被儿子推倒摔的,梁先生却说那是骑电瓶车蹭到墙弄的,还说照片角度不对,所以看起来像被打,法院没有认定是家暴,但两个人说话的时候眼神躲闪,明显早就互不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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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梁今年十六岁,一直没在法庭上出现,她初中时在祖母家附近读书,高中转到别的区,平时住学校,有邻居说,她偶尔周末回来,进门叫一声奶奶,转身就进自己房间把门锁上,她爸爸上一次见到她,是去年春节通过视频通话,说了不到五分钟的话。
再婚的妻子一直没露面,律师说她因为某些原因不方便出庭,但了解情况的人透露,她和梁先生结婚后过了三年才敢提出接孩子回家的事,结果徐阿姨直接说学校在这里,转学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成绩。
关于那套126平米的动迁房,徐阿姨一直说是儿子孝顺给她准备的养老房,但梁先生提到当初签协议时写明了产权归母亲所有,子女有权居住,现在他想接女儿回来住,却进不了门。
调解结果是梁先生分两次付给徐阿姨十八万,先打十万,剩下的八万要等到小梁高考结束再给,大家没细说为什么选这个时间点,但知道情况的人觉得是怕孩子发现家里因为钱的事闹到法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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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阿姨拿到钱那天,就去了银行,把里面五万块转给了社区老年食堂,工作人员记得她说,孙女喜欢吃红烧肉,食堂每个星期三都会做。
梁先生走出法院,站在台阶上抽了一根烟,他在摁灭烟头之前,朝对面小学的方向看了看。
小梁那天考完月考,班主任通知她数学卷子最后两道题没写,问她需不需要补习。
没人问她是否愿意搬走,也没人问她是否想见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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