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6日,象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群众举报下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18时许,象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该县G355线壮乡居路段有一辆小车在路上摇摇晃晃,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请求出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迅速驱车赶往现场,抵达后发现一辆桂GKD***号小型客车停靠在路边,主驾驶位上一名男子正酣然入睡,车身周围弥漫着浓烈的酒精气味。民警多次对该男子进行大声呼喊、轻拍提醒,其才缓缓睁开双眼,意识却依旧模糊,无法清晰回应民警询问。
![]()
随后,民警对该男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403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
经查,驾驶人银某当日驾驶车辆从家中出发前往县城办理事务,办事结束后前往朋友家中赴宴饮酒,从14时持续饮酒至18时。宴后,银某心存侥幸,认为休息片刻后酒精已代谢完毕,便驾车返程,不料在途中因酒精作用状态异常,被群众发现并报警,最终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万幸的是,银某醉驾行驶期间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
4月10日,银某的血液酒精检测结果正式出具,为359.32mg/100ml,依旧远超醉驾标准,其行为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对银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宾市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一杯酒的麻痹、一瞬间的侥幸,很可能毁掉自己和他人的一生幸福。在此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准则,摒弃侥幸心理,坚决杜绝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牢记——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
三审:劳广智 二审:罗雪涛
责编:李丽妮 编辑:盘罗婷
视频:李思睿 来源:象州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
![]()
觉得好看点个【在看】再走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