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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合计5689万元,暂停新增蛋糕店铺6个月。
4月17日,因“幽灵外卖”系列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7家电商平台开出重磅罚单,其中抖音被罚没合计5689万元,备受关注。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罚〔2026〕10号),依据对当事人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抖音科技”)初步核查所发现的违法线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11月20日依法对抖音科技立案调查。市场监管总局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抖音科技、电子取证、数据分析等方式,确定其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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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科技系“抖音”平台的经营主体,已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备案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该公司作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经查,抖音科技平台内裱花蛋糕经营者中,412家未取得有效裱花蛋糕经营许可;24家未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17家上传虚假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家生产经营蛋糕、糕点等食品,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未在“抖音”平台上传,在抖音科技对该商家的审核记录中未显示审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记录。抖音科技未依法对上述454家食品经营者履行资质审查义务,致使其进入平台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抖音科技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违法行为,涉及店铺454家,产生的交易额共计378886936.32元,平台从上述店铺取得的违法所得合计9492961.48元。
另查明,重庆转单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梦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转单平台”)作为服务商入驻抖音科技平台,提供转单服务。抖音科技授权转单平台订单信息查询和物流发货权限,使其可通过API接口调用订单数据,帮助使用上述转单平台的商家(以下称“转单店铺”)实现“一键转单”功能,即允许转单店铺将消费者订单转交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餐饮食品消费具有特殊性,消费者基于对特定店铺的品牌信誉、制作特点、卫生条件等信任而选择下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餐饮食品,不得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转单店铺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违规转单违反上述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抖音科技作为电商平台,与上述两家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
抖音科技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违法行为,涉及转单店铺379家(同时存在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鉴于该379家店铺所产生的违法所得已计入抖音科技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违法所得中,因此不再重复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抖音科技的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ICP备案、抖音APP和抖音商城APP的资质证照页面截图;抖音科技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抖音科技提供的《招商标准及入驻规范》《即时零售招商入驻管理规范》《食品饮料行业管理规范》、商家入驻和商品上架的审核逻辑图;对抖音科技委托代理人制作的询问笔录;454家店铺主页、商品页面和资质页面截图;电子数据;审计报告等证据。
2026年4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向抖音科技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国市监罚告〔2026〕8号),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抖音科技在法定期限内未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陈述、申辩,未要求听证。
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抖音科技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每家入网食品经营者在上线时,抖音科技均负有独立、完整且不可替代的资质审查义务,对每一家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审查失职均构成独立的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违法行为。考虑到抖音科技平台内454家店铺单店平均交易额在10万元以上,平台从每个店铺取得的平均违法收入在1万元以上。综合抖音科技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抖音科技按每未履行1家店铺的资质审查义务处以10万元罚款。现责令抖音科技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9492961.48元;
2.罚款45400000元;
3.责令抖音科技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6个月。
抖音科技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抖音科技明知或应知平台内经营者存在通过转单平台实施“转单”的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抖音科技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店铺多、订单数量大、交易金额高、社会影响范围广、食品安全风险大,违法情节严重。因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对抖音科技作出责令停业处罚,对本违法行为不再重复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处罚。经综合裁量,现责令抖音科技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2000000元。
综上,市场监管总局责令抖音科技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9492961.48元;
2.对抖音科技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罚款45400000元;
3.对抖音科技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行为罚款2000000元;
罚没合计:56892961.48元(伍仟陆佰捌拾玖万贰仟玖佰陆拾壹元肆角捌分)
4.责令抖音科技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6个月。
采写:高超
编辑:高超
指导: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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