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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莒县灵越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拟终止办学公告
莒县灵越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向我局提交莒县灵越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规定,我局依法受理并经审查,拟批准其终止办学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3日。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如对该校外培训机构终止办学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特此公告。
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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