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证监局)
来源:福建证监局
巨青霞:
经查,你在华源期货(北京)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从业期间,未能恪尽职守,在分公司不当合作中,存在长期接受外部机构及人员的领导和指示、以外部机构名义对外宣传展业等严重背离岗位职责的违规行为,影响分公司稳健经营、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六项的规定,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现要求你于2026年4月10日下午4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福建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2026年4月7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