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开电动(燃油)
三轮、四轮车的朋友注意拉
日前
从邢台交警发布的
三、四轮车合法上路明白纸中
已经将处罚标准
写的明明白白
大家一定要往下看
根据邢台交警发布的《邢台市三、四轮车合法上路明白纸》。
01
首次被查
对于首次被查处的电动(燃油)三、四轮驾驶人,对其予以警告,并记录劝导信息后,放行车辆。
02
再次被查
对于此前已被警告劝导后再次违法上路行驶、未经注册登记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按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并扣留机动车。
未取得驾驶证
对未取得相应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对电动三轮车处以500元罚款,对电动四轮车处以1000元罚款,并扣留车辆,同时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如同时存在以上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合并处罚。
来源:邢台交警、邢台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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