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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澳洲珀斯。
西澳最高法院的法官终于给出了判决,而这场官司已经拖了13年。
官司的被告叫吉娜·莱因哈特(Gina Rinehart),大部分人可能对这个名字不熟,换一个名头大家应该就熟悉了——澳洲首富。
据《澳洲金融评论》所评的2025年富豪榜,她身家381亿澳元,稳坐澳洲第一。
在2012年,她曾超越沃尔玛家族(对,就是沃尔玛超市的那个“沃尔玛”)的继承人,成为全球最富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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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娜·莱因哈特)
是什么让吉娜富可敌国?
答案是铁矿。
然而就在4月15号,让她发家的那座铁矿又把她拖回了法庭。
这座铁矿叫Hope Downs铁矿,是西澳皮尔巴拉(Pilbara)地区最赚钱的项目,可能没有之一。
去年,光是这座矿就给吉娜的公司带来了8.32亿澳元收入。
而本次判决的结果,简单来说就是:以后她从这座铁矿赚到的每一块钱,都得分五毛出去给别人。
诚然,这对吉娜的财富规模来说,可能只是不痛不痒的损失;但对她本人而言,意义相当大了。
为了这座矿,她已经战斗了几十年。
时间回到1952年11月,吉娜还没出生。
她的父亲朗·汉考克(Lang Hancock)正驾驶着一架小型飞机,载着妻子飞往珀斯。没想到途中遇到恶劣天气,他只得低空飞行,穿越哈默斯利山脉的峡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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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汉考克)
更没想到的是,在这场险之又险的穿越中,他发现峡谷两侧布满了铁锈色,似乎是铁矿存在的痕迹......
后来朗才意识到,他看到的是全世界最大的铁矿床。
这段故事朗本人津津乐道,曾在生前反复讲述。不过他的传记作者曾质疑过这段故事,因为他查了气象局的记录,发现朗说的那段日子当地并没有雷暴。
真假不论,朗总归因为这座矿,成了澳洲最富的矿老板之一。
不过这就是后话了,在1950年代,澳洲政府还以为铁矿稀缺,严格限制铁矿出口,也禁止任何个人去申请新的矿权。
所以当时的朗其实很尴尬:他发现了金山,却只能望山而叹,根本无法开采。
为了让禁令解除,朗游说了将近十年,到1961年,才终于正式圈下这块地。
朗有个合伙人,叫皮特·莱特(Peter Wright),是他从小学就认识的同学。
朗有自己的公司,名字取的他自己的姓氏,叫汉考克勘探(Hancock Prospecting);另一边,皮特也用完全一样的办法命名了自己的公司,叫莱特勘探(Wright Prospec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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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考克勘探公司至今仍然存在)
1930年代末,两人就开始在西澳合作勘探矿产,然后一起成立了一家公司,取他们二人的姓氏合并,叫“汉莱特”(Hanwright)。
当时汉莱特只是一家小公司,根本没能力开采那么大的矿脉,于是他们找了一家矿业巨头来操刀,即力拓集团(Rio Tinto),全球铁矿三巨头之一。
1963年6月,他们和力拓集团的一家子公司签署了协议。
简单来说,力拓集团负责开发和运营,朗和皮特基本啥都不用干,就可以获得所开采的所有铁矿石价值2.5%的权利金。
这份协议,就是63年后这场判决的源头。
1985年,皮特在从欧洲回珀斯的途中去世。
当时两位创始人都已年迈,在70年代就谈好了怎么分资产,据说朗在一张纸上画了两栏,把所有资产填进去,然后让皮特自己挑一栏,双方的信任可见一斑。
只可惜,这样的友谊似乎没有延续到两位老友的后代身上。
裂痕在皮特去世的这一年悄然埋下,因为在这一年,朗娶了一个比他小39岁的菲律宾女人,罗丝·拉克森(Rose Lac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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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丝和朗)
罗丝只比他的亲生女儿吉娜大5岁。最后,吉娜甚至没有出席父亲的婚礼。
罗丝的背景很微妙。1983年,她拿着三个月的工作签证从菲律宾抵达澳洲,当时朗刚刚丧偶,是吉娜亲自把罗丝请进门当家政女佣的。
她自己都没想到,不到两年,女佣变成了继母。
朗出生于1909,结婚时已经76岁了,所以在吉娜看来,父亲根本是在乱搞。
事实可能也的确相差不远——朗毫不吝啬地给罗丝花钱,给她在悉尼买房,还模仿电影《乱世佳人》中的塔拉庄园,给她修了一座巨型宅邸,取名叫“Prix d'Amour”,意思是“爱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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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爱的代价”)
根据公开信息,这栋豪宅在2017年售出,卖了11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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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说,吉娜从第一天起就没认过这个继母。
1992年3月27日,朗在“爱的代价”里去世,享年82岁。
验尸报告显示死因是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而在他去世仅三个月后,罗丝光速结婚,嫁给了她的第四任丈夫,也是朗的“多年好友”。
按常理,故事到此结束。但吉娜不这么想,她认为父亲的死没有那么简单,就算不是吉娜亲手干的,也至少跟她有关。
1992年,吉娜对罗丝发起了法律行动。只是前两任州验尸官拒绝受理,直到1999年,在西澳总检察长的指令下才获准开庭。
接下来的几年里,这场官司让全澳洲疯狂吃瓜。据当年的报道,吉娜传唤的证人煞有介事地讲述了罗丝迫害朗的种种情节,雇凶、下毒、巫术、将朗的轮椅推下山坡......种种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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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澳洲媒体曾有长篇报道)
官司打了几年,中途还一度暂停,因为有人指控吉娜买通证人作伪证,以上那些情节都是编的......
2003年,验尸官第二次、也是最终裁定:朗死于自然原因,Rose的嫌疑彻底洗清。
在那之后,她和第四任丈夫——所谓的“父亲的好友”——合伙反诉吉娜,但最后达成了庭外和解,和解金额不为外人所知。
这样看来,吉娜似乎一直在输,但其实她拿到了她真正想要的东西,即汉考克勘探公司的完全控制权,以及滚滚而来的权利金。
多年的法律斗争教会了吉娜一件事——家产必须牢牢攥在自己一个人手里,哪怕是“好友”,也不容染指。
1992年父亲去世后,吉娜彻底接手了汉考克勘探公司。
不过,你很难说她接手了一座金矿。
据彭博社描述,当年吉娜继承的公司已经破产,很多资产要么卖掉,要么抵押出去,根本没多少能扩张的空间。朗的经营能力其实并不如何优秀,公司最稳定的收入,仍然来自他50年代发现的那座巨大铁矿。
真说起来,吉娜的能力可能要比她父亲优秀得多。
她的策略,简单来说就是双管齐下,一方面守住那座铁矿的权利金;另一方面,押注一个全新的项目,叫罗伊山矿(Roy H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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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娜戴着Roy Hill的安全帽)
父亲死后五个月,也就是1993年,她就申请到了罗伊山矿的矿租权,开始钻探和可行性评估。这个项目一等就是二十年。
事实证明她赌对了。2000年代中期,中国经济起飞,对铁矿的需求同步暴涨,到2010年,她已经成功吸引韩国钢铁巨头POSCO入股罗伊山矿。
这一点和她的财富积累轨迹基本相符:2006年吉娜首次跻身亿万富翁行列;2011年,她成为澳洲首富;2012年,身家约290亿澳元,成为世界最富女人......
她越做越大,而两张旧纸也愈发值钱:一张是当年她父亲和皮特·莱特分权利金的协议;另一张是她父亲设立的家族信托。
只是没想到,第一张会在2026年让她付出几十亿;第二张,让她先被自己的亲生孩子告上了法庭。
吉娜共经历两段婚姻,育有四个孩子。大儿子和大女儿是第一段婚姻所生;第二段婚姻又生了两个女儿。(一口气引入四个人名可能会让大家记混,后文干脆以老大、老二、老三、老四指代。)
大概是“隔辈亲”的缘故,朗在1988年专门设立了一个家族信托,把这四个孩子设成受益人,由吉娜担任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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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
这个信托持有汉考克勘探 23.45%的股份,到2015年估值约50亿澳元。
按朗当年的意思,信托应该在老四满25岁这年——也就是2011年——正式移交给四个孩子。
但吉娜没交......
2011年9月,老三率先起诉了母亲,要求罢免她的受托人身份;老大和老二随后加入。于是只剩老四站在吉娜这边。
表面上,这个家族的分歧在信托上,但实际上,一家人的分裂早有预兆。
早在2003年,老大27岁那年,就通过法律程序将自己的姓氏改回了汉考克,他外公的姓氏。一个成年男人用一个正式的法律动作改姓,意味很清楚,他在选择自己属于哪一边的血脉。
老二本来是吉娜选定的接班人,在家族的两家核心公司里都担任董事。但2011年10月31日,也就是他们起诉母亲的那个月底,她被从董事位置上撤了下来。
替换她的人,是老四——唯一站在母亲身边的小女儿。
两年后,老二在夏威夷结婚,吉娜没有出席;又过一年,老大在西澳举行婚礼,吉娜又没到场,甚至老三和老四也没去,唯一去的就是老二。
而后来两个小女儿的婚礼,吉娜都去了。
这四个孩子里,谁是她承认的女儿,谁不是,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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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娜)
2015年5月,这场家族内部大战画上了半个句号,吉娜的受托人职位被撤,改为老二接手。但关于那座矿山的权利金的核心归属,这条线一直留到了今天,也就是文章开头的那起案子。
2023年夏天,珀斯的一间法庭里坐着四拨人。
他们彼此认识,甚至在几十年前还沾亲带故,有的是生意伙伴的后代,有的是同一个家族的成员。但这一刻,他们都来找同一个女人要钱。
这个女人就是吉娜。
第一拨,也是领头的,是皮特·莱特的女儿。
1985年皮特去世后,他的事业由女儿和儿子接手。
其实早在2010年,两家就曾在另一处矿区打过一场官司,吉娜被迫向皮特的后人支付了大约10亿澳元。
但那只是开胃菜。他们真正要的,是那座超级矿2.5%永久权利金里的一半。
他们的理由其实也很简单:这份权益是皮特和朗当年联名签下的,既然是两个人的,就该一人一半。
第二拨,是另一位矿业先驱的后人。
1969年,朗和皮特做了一笔生意,从一个叫唐·罗德斯(Don Rhodes)的工程师那里拿到了另一片矿区的权益,代价是把这片矿区未来产出的1.25%分给罗德斯。
罗德斯本人早已过世,但他的后人成立了一家公司,来争取这份五十多年前的协议。他们的诉求相对较小,每年几百万澳元,但也足够让他们挤上牌桌了。
第三拨,是吉娜自己,她否认上面两拨的全部主张。
在她看来,这些矿权本来就是她父亲一个人的功劳,其他人都是在父亲死后才跳出来分一杯羹。
第四拨,是吉娜自己的两个孩子,老大和老二。
信托之争只是冰山一角,他们真正想要的其实是矿权本身。
他们认为,吉娜当年把本该归属他们四个孩子的矿权,从外公留下的信托里转移到了她自己名下,连亲生孩子的东西都贪墨了。
吉娜的律师声称,她当年之所以把矿权从信托里转出去,是因为对父亲晚年的商业交易“心存戒备”,怕钱被“不该拿到的人”拿走。
然而这个说辞被她的孩子当庭拆穿:她这么做,无非是怕钱落到罗丝,那个菲律宾女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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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和罗丝)
四拨人来来回回打了三年官司,到今年4月15号,法庭终于宣判。
简而言之,吉娜赢了一半,输了一半。
皮特·莱特的女儿那一方完全胜利,那2.5%的权利金,从今往后一人一半。
按吉娜公司自己的估算,意味着她每年要让出大约1400万澳元。
工程师罗德斯的后人这边,取得了部分胜利。他们的部分主张被驳回,但也有部分得到法庭支持,每年大约可分得400万澳元。
而吉娜的两个孩子则全输,关于矿权归属的主张被全部驳回。
对吉娜来说,这意味着她保住了矿权本身,但是每年的现金流要分出一半。
怎么说呢,对一个身价几百亿的人来说,每年让出不到2000万澳元连皮外伤都不算,然而吉娜一辈子都在试图将那座矿山独占,这还是她人生中最大的一起败仗。
她用11年打赢了继母,守住了它;她用14年打赢了两个孩子,守住了它;
但在71岁这年,她终于没把它完全守住。
怎么说呢,其实从几十年前,她父亲和皮特莱特签字的那一刻起,那座矿山就应该两家平分。
只是这个事实,她用了三十多年,至少五次诉讼,不知多少万的律师费,才终于被迫接受。
ref:https://www.theguardian.com/business/2026/apr/15/gina-rinehart-hancock-prospecting-royalties-wright-family-heirs-supreme-court-ntwn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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