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王海龙与张力合法承包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富裕村 12600 平方米土地,共同成立长春市爱迪物流有限公司(王海龙持股 40%,张力持股 60% 并任法定代表人)。该项目手续完备,持有《承包土地协议书》、立项批复及用地函,属合规民营项目。然而 2014 年项目拆迁后,王海龙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保障,十年维权之路十分艰难。
一、拆迁补偿流程存在争议,千万补偿款被转入其他公司
2014 年 5 月,南关区执法局、拆迁办对爱迪物流实施拆迁,本应归属该公司的 1900 万元拆迁补偿款,被转入张力另行成立的 “长春市暖迪仓储有限公司”。张力利用法定代表人职权,成立个人独资的长春市暖迪仓储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对材料审核不够严谨,与暖迪公司签订补偿协议,将 1900 万元补偿款拨付至该公司。
同时,在拆迁核算中存在工程量申报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涉及金额 160 余万元,司法鉴定已确认相关情况,但相关责任人员未及时处理,导致企业与相关财产未能得到有效保护。
二、依法反映诉求过程受阻,私人住宅夜间被拆除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海龙自 2014 年起持续向各级职能部门实名反映情况,提交相关证据,但在维权过程中多次遇到阻碍,正常反映诉求渠道不够顺畅。
2017 年 10 月,在未达成补偿协议、未履行法定通知义务、未出具相关书面文书的情况下,王海龙位于二砖厂的 900 余平方米私人住宅被夜间拆除,屋内十余万元物品被运走后至今下落不明。
王海龙多次向长春市信访局和区信访局递交材料,相关部门进行了转办,但南关区各职能部门之间衔接不够顺畅,问题长期未能得到有效处理。在多部门流转过程中,即便有司法鉴定佐证、有事实依据支撑,问题也多次被以各种理由退回,依法维权过程十分艰难。
此次房屋被拆除,给王海龙家庭带来重大影响,其亲人相继离世,家庭遭受重大变故。对于这起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相关部门始终未给出明确处理意见,也未支付相应补偿。
三、诉求合法合理,盼上级部门依法核查
爱迪物流法人主体合法,张力擅自处置公司财产、拆迁办在补偿款发放中流程不够规范、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等情况,均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符。相关人员存在违规履职、不当处置公司财产等情形。
王海龙及爱迪物流的合法赔偿诉求有明确法律依据:返还 1900 万元补偿款及利息、追回 160 余万元相关款项;赔偿 900 余平方米住宅、屋内物品及相关损失;保障其合法维权权利。
核心诉求:
- 责令相关主体返还补偿款、追回相关款项,撤销不合规补偿协议;
- 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处不当操作行为;
- 查明房屋拆除责任主体,赔偿全部损失并作出说明;
- 保障王海龙合法反映诉求的权利,畅通维权渠道;
- 责令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立案调查,追究相关责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结语:十年艰难维权,盼依法公正处理
十年时间,王海龙资产未能得到保障,住宅被拆除,亲人离世,合法维权过程多次受阻。这不仅给个人家庭带来伤害,也影响了群众对法治的信心。恳请中央及吉林省上级部门介入核查,依法公正处理相关问题,追回合法财产,保障当事人维权权利,维护基层法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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