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铜仁市印江自治县一家名为“摆烂”的酒吧,被当地宣传部、文旅局、市监局三部门联合上门,要求对店铺名称进行整改,整改的理由是“不符合传递正能量的要求”,“给青少年带来不良影响”。
这件事为什么让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主要有两点。
第一,这家酒吧的经营完全合法合规,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名称,均与招牌名称一致,店铺获得命名权不仅依法,也遵照工商部门的程序,并没有触犯法律。而且,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允许使用“摆烂”两个字来命名店铺,也没有哪条法律来明确什么是“正能量”。
第二,当地有关部门以“给青少年带来不良影响”为由,对店铺的正常经营实施干预,但这些部门没有一个能拿出证据,来证明店铺的名字确实对青少年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自己的主观臆断,就对普通经营者实施了处罚。
也就是说,当地部门对这家店铺实施的处罚,既不依照法律,也没有向被处罚方展示证据,其处罚依据仅仅来源于处罚者的一张嘴和其手中握有的权力。这样的行为,毫无疑问是在向市场传递“权大于法”、“我看不惯谁就可以处罚谁”的信号,对当地营商环境只会带来消极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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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本来就是让人放松休闲的地方,如果“摆烂”两个字因为消极而不允许使用,那是不是“醉生梦死”、“及时行乐”、“纸醉金迷”、“花天酒地”、“浑浑噩噩”、“糊里糊涂”、“声色犬马”、“随波逐流”、“游戏人间”等含有消极色彩的词汇,都不允许使用?那跟搞文字狱有什么区别?
令人唏嘘的是,这样的事不是第一次发生。
2021年3月,湖南长沙一家烧烤店因取名“无饿不坐”,被相关部门定义为“低俗”并责令整改店名。
更离谱的还有,2022年8月,江西上饶市信州区禁止商家的门头上出现经营内容,当地城管局出动大量城管,对店家的招牌进行强拆或整改。试问,连门头上标注经营内容都不允许,还让人家怎么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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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法律作为裁决标准,而以执法者的主观臆断作为裁决标准,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被认为是“暴政”,也不符合“依法治国”的理念。如果基层执法人员拥有不依据法律、随意折腾小本经营者的权力,那么,小本经营者的创业风险势必会提高,不利于激发经济活力,也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如果小本经营者要担心的,除了经营上的压力,还有来自有关部门的折腾,甚至是权力寻租,那么,政府服务于人民的宗旨,显然也被人为地破坏了。
在以上这些事件中,存在一个非常荒谬的现象,那就是普通经营者在面对有关部门的整改要求时,几乎没有申诉权,只能被迫接受,这体现出来的是管理部门的霸道和对经营者权益的漠视。
相关部门在未做到充分举证的情况下,就以一个莫须有的名头对店家进行处罚,并强制要求店家同步更换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门头上的名称,损害老百姓正常、合法的经营活动,这种行为,怎么能让老百姓信服?无怪乎此事被爆出时,全网哗然。
假如这样的行为得到“正当化”并予以鼓励,这不就是在向世人宣告——“法”已经不起作用了,一个人、一家店有没有罪,该不该处罚,全凭握有权力的人说了算。如此一来,公平公正必将荡然无存,经营者对未来的信心也将受到巨大的打击。
只有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才能让人心服口服,不至于造成专权、弄权的恶劣形象。“维护契约精神”,“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这种话不能只是口头上说说,也必须要有实际的行动,才能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尤其是与老百姓直接接触的基层部门,如果总是搞出这些“权力的任性”,那么要如何才能营造出公平公正的氛围?如何才能提振老百姓和企业家对经济发展的信心?当权力凌驾于法治之上时,这样胡作非为的权力必然成为人民公敌,不仅损害当地的经济发展,也透支了公信力。
多做一些为人民服务的事,不要做那些折腾老百姓的事,营商环境自然就会好起来,否则,只会越来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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