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目前美国对中国商品的关税构成:
基础税率:MFN税率,即最惠国税率,这是一个产品的最基本税率,通常很低,因产品类别而异,美国对中国产品的MFN税率通常在0%—10%之间。
对等关税和芬太尼关税(已取消):这两项关税已于2026年2月20日取消,此前已缴纳的关税也将退回。美国海关已确认4月20日开始启动首批关税退款,这是史上规模最大退款之一,涉及约5317万笔进口记录,约1660亿美元关税。第一阶段退税将优先退款尚未清算的进口记录以及清算后80天以内的记录,预计60-90天内完成退款。已最终清算的复杂进口记录,需等待后续2-4阶段逐步开放。
第122条款关税:对等关税和芬太尼关税被法院判决无效后,特朗普随即转向第122条款加征关税,关税税率10%,2月24日生效,有效期150天,至2026年7月24日。该关税针对全球各国,包括中国。特朗普曾威胁提高至15%,但并未实施。
以下商品豁免该关税:
- 某些关键矿物、用于货币和金银条块的金属、能源及能源产品;
- 无法在美国种植、开采或以其他方式生产的自然资源和化肥,或无法以足够数量种植、开采或以其他方式生产以满足国内需求的自然资源和化肥;
- 某些农产品,包括牛肉、西红柿和橙子;
- 药品和药品成分;
- 某些电子产品;
- 乘用车、某些轻型卡车、某些中型和重型车辆、公共汽车以及乘用车、轻型卡车、重型车辆和公共汽车的某些零部件;
- 某些航空航天产品以及信息资料(例如书籍)、捐赠物品和随身行李;
- 目前或将来受第232条约束的物品及其部件;
- 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规定的加拿大和墨西哥货物;
- 根据多米尼加共和国-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国、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或尼加拉瓜货物免税进口的纺织品和服装。
该关税的有效期仅有150天,如果特朗普想在2026年7月24日之后继续实施,则必须获得国会批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美国24个州及部分小企业已针对这项关税提起了诉讼,美国贸易法院正在审理该案,4月10日已举行了口头辩论。该关税被判定违法并取消的可能性极高。
第301条款关税:加征 7.5%-100%,多数产品在7.5%-25%区间,个别产品达到100%。301条款关税就是特朗普第一任总统期间加征的关税,特朗普在2018年使用该条款对超过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 7.5%—25% 关税。而拜登则在2024年使用该条款对中国的电动汽车、电池、半导体及医疗用品等加征关税,个别产品税率高达100%。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第301条款关税与新的10%第122条款关税叠加。
第232条款关税:加征 25%-50%,涉及产品包括钢铁、铝、铜、汽车及零部件。这是特朗普2025年上任以来仅次于对等关税的最重要关税政策,但这项政策是针对全球各国的,各国的上述产品出口到美国都得缴纳这个税率,并不是单独针对中国。
特朗普依据此条款对汽车零部件加征 25% 关税,对钢铝加征 50% 关税,对所有半成品铜材(铜管、铜线、铜棒、铜板、铜管等)及铜密集型衍生产品(管件、电缆、连接器、电气元件等)统一征收 50% 关税。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第232条款关税与新的10%第122条款关税不叠加,优先征收第232条款关税,即征收第232条款关税的产品豁免第122条款关税。
低价值商品关税(小额包裹):价值800美元及以下的小额包裹,即跨境电商产品,将被征收 54% 的从价关税,或每件包裹 100 美元的从量关税。
最高法院判决无效的关税仅针对IEEPA关税,未触及特朗普调整de minimis 800美元免税额的权限。特朗普最初暂停是基于IEEPA,但后续已转用其他行政权力继续暂停,且《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已立法永久废除该免税,于2027年7月1日起生效。
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反倾销税(AD)和反补贴税(CVD),即双反关税,是美国针对特定中国商品加征的反倾销反补贴税率,税率视具体产品而定,双反税主要针对个别产品,税率通常比较高,例如我们比较熟悉的针对光伏产品的双反税,税率高达几百,几乎完全阻断了出口美国的可能性。
综合来看,除了个别产品被征收双反税外,目前,美国对中国大多数商品的关税为10%+基础税率,美国对中国与对其他国家的关税差异主要体现在第301条款关税上,如果产品在301范围内,税率就高达10%+7.5%至25%+基础税率,税率是比较高的。因为第232条款关税是针对全球的,大家都加税。
以下是不同产品关税计算方法:
不在第301和第232关税范围的产品(半数以上的产品都在这一栏)
最终关税 = 基础税率(MFN税率) + 10%(第122条款关税)
在第232关税范围的产品(钢铁、铝、铜、汽车及零部件)
最终关税 = 基础税率(MFN税率) + 25%或50%(第232关税)
第301关税范围的产品(特朗普第一任期和拜登任期加征的关税,超过1/3产品在这一栏)
最终关税 = 基础税率(MFN税率) + 7.5%至100%(301关税) + 10%(第122条款关税)
同时在301和232关税范围的产品(极少部分产品)
最终关税 = 基础税率(MFN税率) + 7.5%至100%(301关税) + 25%或50%(232关税)
注意:产品如果涉及双反税,则还要加上双反税。
出口美国产品最新税率查询方法:
美国关税的官方查询网站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的HTS编码查询系统。
官网网址:https://hts.usitc.gov/
打开网址,在搜索栏,输入产品的HTS编码
注意:同一产品,中国的HS编码与美国的HTS编码会有所不同,前 6 位是相同的,但后面的位数会不同。因此要先确定你们产品的美国HTS编码。不知道HTS编码的可以在中国商务部网站查询。
网址:
https://wmsw.mofcom.gov.cn/wmsw/
打开网站,输入产品对应的HTS编码或产品英文名称。我们以HTS编码 8465.92.00(加工木材等材料的刨,铣,切削机器)这一产品为例查询:
将红框内容放大,如下
上图可以看到,美国HTS的关税“Rates of Duty”栏处,共有 2 栏:
第 1 栏,指适用于所有最惠国(MFN)待遇的WTO成员国的标准关税税率。中国作为WTO成员,适用这一税率。其中的“General”栏指从绝大部分进口产品的关税(包括中国),“Special”栏指和美国有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进口关税,如澳大利亚、日本等,这些国家是“free”,即该产品出口美国零关税。
第 2 栏,指美国没有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国家/地区,一般是美国实施武器禁运和制裁的国家/地区(比如古巴、朝鲜、伊朗等),税率是非常高的。
我们出口美国只看“General”栏。
HTS编码 8465.92.00 的最惠国税率是 3%。
HTS编码 8465.92.00 的“General”栏显示税率是 3%。但在 3% 后面又有“1/”,这个“/”斜杠表示有加征关税,同理,无“/”斜杠表示无加征关税。
美国对中国的加征关税(如301、233关税以及芬太尼关税、对等关税等)通常不在“general”栏直接显示,而是通过单独章节“第 99 章”(Chapter 99)标注。
把鼠标箭头放在“1/”上,会显示“让我们去看另一个HTS编码”。
这里是让我们去看 9903.88.01,也就是第 99章(Chapter 99)的关税附加章节。
复制这个HTS编码,在搜索栏进行再次查询。
查看产品描述中,是否是针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如图所示,产品描述中有“articles the product of China”,即中国的产品。适用子目所规定的税额加征 25%,即该产品加征 25% 关税。
⚠️重要提醒:到了上面这一步,把鼠标放在那个“1”上面,会提示让你去看第 99 章的哪个 note,你点击上面的导航栏里的 chapter notes,查看他让你看的 note,里面是额外的关税。第 99 章就是所有的附加关税大合集,内容非常多,所以到上面那一步就不需要看了,看也很难看懂。只要记住,如果产品不在第122条款关税豁免清单内那就加上,这样最终税率就出来了。
那么该产品的合计关税为3%+25%,再加上10%第122条款关税,即最终关税为38%。
以此方法,可以查询其他产品的最新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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