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一位律师朋友那里了解到几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件。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合同纠纷,像租金支付、房屋买卖过户、购房款交付等问题,处理不好就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这些案件是怎么解决的呢?又能给我们什么启示?下面就一起来看看。
俞雯律师(执业3年多,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领域)分享了几个真实案例。她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硕士毕业于南京大学,还是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300件。
案例一:终审胜诉,客户免担百万租金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原告马鞍山市XX称与被告石XX签订《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石XX委托章XX代提取租赁物,却未按时归还和支付租金。于是原告将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告上法庭。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是委托代理关系,石XX担责,同时考虑原告过错,部分支持租金请求。石X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根据证据认定委托关系成立,维持原判。最终石XX归还钢管、扣件,支付租金,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例二:成功调解房屋买卖“查封过户”僵局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里,原告徐XX、王某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被告胡XX、谭XX。原告诉请被告协助过户、支付违约金等。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在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过户,原告过户当天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若被告不配合,需支付违约金40万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案例三:购房款被渠道方截留147万,律师介入助力收房
原告张某某购买商铺,向XX公司支付147万购房款后,被告以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房,原告起诉。庭审中双方就款项支付、表见代理、疫情免责等展开辩论。法院判决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因疫情和原告付款问题,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请求。
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干货:
1.签订合同保留证据:在合同履行中,要及时取得书面确认,像案例一中原告未及时取得石XX书面确认,导致损失扩大。
2.注意代理关系认定:如果存在委托代理行为,要有相关证据证明,如案例一中通过通话记录等认定委托关系。
3.了解合同履行免责事由:像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影响合同履行,案例三中就因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请求。
结语
这几个案例告诉我们,遇到合同纠纷不要慌,要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日常交易中,我们要多注意合同细节、保留证据,避免陷入不必要的麻烦。俞雯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就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7-10楼。希望大家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顺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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