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半年没动静,很正常,交了9个月才收到受理文书,这也正常,这就是目前现实情况。
有的当事人会担心是不是法院把这个案子搁置了、是不是忘了,很害怕,这大可不必。这个过程中,你也是可以问法院的,在确保案件排队等受理、等受理后的实质审查的情况下,就没什么可担心的。关键是你正常提交了材料,正常走了流程,就不担心。
其实有上述想法的当事人,也是混杂了二审和一审的思维,申请再审的诉讼过程,区分于一审和二审,程序会更重要,变化的事项可能会更多,各地法院执行也更容易出现区别。关于申请再审的相关事情,我总结3个真实的理解方面的事项,可能会刷新你这方面的想法。
1、申请再审后,再审启动的门槛,从来都不低
很多人把申请再审当作是上诉到二审的思维,上诉到二审很简单,是不是申请再审到再审就很简单,哪有这么容易。二审是类似于普通的诉讼程序,原则上是只要是正常上诉,都应该二审启动后审理。但申请再审等后续程序,属于救济类纠错程序,相当于给了你其他的补救机会。
就申请再审的案件而言,大多数肯定是驳回再审申请,这很容易理解,如果后续一申请就启动再审,那整体更麻烦,司法稳定性和专业性怎么保障。那么剩下的启动再审的案件,是留给那些真正案件有错误,正常积极发挥的当事人的。
2、再审申请书不是告状文书,是纠错清单类文书
对于申请再审的案件,具体负责审查的人员,工作量巨大且繁杂,每天需要看大量的文书,你想象一下,一个省的二审后申请再审的案件,大多数都集中在省高法,省高法里的法官还有省高法管辖的一审或二审案件,那么真正负责申请再审类案件的审查法官,能有多少,这个工作量是有多大和多密集。如果你的这份再审申请书,不专业不重点不简练,那么怎么争取具体审查人员更认真和全面分析你方主张的内容。
那么举例,什么叫作强调重点,之前处理的一起案件,在再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写明上,有3项我方关键,需要进行重点强调,一是原审错误采纳某鉴定报告,因为该鉴定报告没有相关鉴定人员签字,本身该鉴定报告就是无效的;二是原审错误分配举证责任,我方主张没见过什么什么,让我方证明我方没见过,这在逻辑上就不成立;三是原审没有采纳某证据证明的相关事实,错误认定某事实。
3、再审类翻盘的案件,都有一些共同特点
一是有原审认定的硬伤,比如事实严重认定的错误、法律适用严重错误、程序严重错误,这些问题是法官难以回避过去的事项,加重其想启动再审的想法。那么结合有清晰逻辑、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的再审申请书,更让法官有着重分析案件的想法。
4、当事人必须沉得住气,耐得住时间
申请再审后到结果出来(结果是启动再审或不启动再审),这个时间往往很长,1年都是正常的,当事人必须要有心理准备,而且过程中遇到的事项不一定。不要一觉得时间长就怎样怎样,该落实的你可以落实,没有特殊情况的了解清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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