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管支队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大型车及老年代步车、残疾车 “三车” 全链条整治,从严查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压降交通事故风险,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现对近期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骑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
![]()
01
非机动车
![]()
![]()
![]()
2026年4月08日15时06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前竖公路响椿路西约2米处,对当事人徐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
![]()
![]()
2026年03月29日15时30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长兴江南大道出新兴支路西约348米处,对当事人张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
![]()
![]()
2026年04月8日11时29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丰福路出金岸路北约1米处,对当事人张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
![]()
![]()
2026年04月2日07时25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崇明大道蟠龙公路东约10米处,对当事人周某实施“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首次违法),处以先予扣留非机动车。
02
大型车
![]()
![]()
![]()
2026年03月19日12时08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潘园公路出桔园路东约215米,对当事人周某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记1分。
![]()
![]()
![]()
2026年03月25日08时35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北陈公路出陈海公路南约132米处,对当事人王某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记1分。
![]()
![]()
![]()
2026年04月02日12时17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陈海公路裕陈路西约351米处,对当事人黄某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记1分。
03
老年代步车、残疾车
![]()
![]()
![]()
2026年03月29日06时45分,交管支队民警在堡港路出工农路南约111米处,对当事人高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
![]()
![]()
2026年03月27日08时55分,交管支队民警在陈彷公路向化大街西约15米处,对当事人赵某实施“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牌证的”违法行为(首次违法),处以先予扣留非机动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