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一位律师朋友那里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件。在生活中,因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事件并不少见,一旦涉及犯罪,后果往往很严重。尤其是有累犯情节,更是会面临从重处罚。那有没有可能在这样不利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到相对好的结果呢?下面这个案例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本案由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主任都燕果律师代理。都燕果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法律行业经验。他是成都精英律师团首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还获得过“十大网律”“好评律师”等多项荣誉。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公司综合治理等领域经验丰富。
2023年2月7日凌晨,当事人都X在简阳市某烧烤店就餐时,因经济纠纷与邻桌人员发生口角,随后演变成肢体冲突。冲突中,都X用随身携带的啤酒瓶开瓶器刺伤了被害人李X面部,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都X主动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在案件审理前,他还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了书面谅解。
公诉机关指控都X构成故意伤害罪,且他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认可其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都燕果律师在充分阅卷和会见当事人后,对指控的罪名和基本事实无异议,将辩护核心放在量刑上。他向法庭阐述了都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等从宽处罚情节,恳请法庭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辩护意见,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幅度内,判处都X有期徒刑六个月。这个刑期充分体现了从宽政策,既惩罚了犯罪,又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法律干货:
1.自首很关键: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像都X主动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如实供述,就构成自首。
2.认罪认罚有好处: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诚恳,能在量刑时获得从宽处理。
3.积极赔偿获谅解: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能有效修复社会关系,降低社会危害性,对量刑有积极影响。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当事人有不利情节,通过律师的专业辩护和当事人自身积极争取,仍有可能获得相对好的结果。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要保持冷静,积极配合,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都燕果律师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经验丰富,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A座1203室,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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