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雄县盐源镇盐源村“千万工程”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雄县盐源镇盐源村“千万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中共镇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以镇农领复〔2026〕3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常态化帮扶资金和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雄县盐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洲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村内道路:新建路长1.89km。
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281911.60m³。
给排水管网:给水管网长1.72km、雨水管网长2.12km、排污管网长3.65km。结合群众实际需求,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项目估算总投资4494.81万元。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指标为准。
2.2项目实施地点:盐源镇盐源村中街村民组。
2.3招标范围:完成镇雄县盐源镇盐源村“千万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并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及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发包人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具体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
① 完成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工作,并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人明确的范围和内容为准。
② 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所需的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手续;
③ 配合公共服务设施的产权办理及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
2.4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1)设计:设计成果及设计深度须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施工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审查。(2)工程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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