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篱反诉是一个伪命题吗?谢律说“东篱反诉堪称楷模”错了吗?
大家都知道,东篱反诉引发全网关注,谢律都说“东篱反诉堪称楷模”。
然而,今天看到一个小视频,煞有介事地说东篱反诉是一个伪命题。
那么,东篱反诉是一个伪命题吗?谢律说“东篱反诉堪称楷模”错了吗?
东篱的反诉符合民事诉讼法基本要件,且与本案核心争议紧密关联,具备法律与事实基础。
本诉是毛毛姐诉东篱名誉侵权,诉是东篱就同一纠纷反请求,原被告互换,完全符合民诉法反诉主体要求。同时,本诉和反诉都均围绕“错换人生28年”案中言论是否侵权展开,共享同一事实与法律背景,满足“同一法律关系”要件。而东篱主张言论基于公开病历、住院号等线索,属合理公共议题监督;反诉请求含“驳回本诉、确认滥用诉权”,是对本诉的防御与反击,非恶意诉讼。
那么,为什么有人说东篱反诉是“伪命题”呢?
他们误以为反诉无意义,认为反诉可合并审理,一次性定纷止争,避免重复诉讼,提高效率。
他们误以为公共人物无名誉权,公共人物名誉权仍受保护,但合理评论、基于公开信息的质疑不构成侵权;东篱的主张是“合理质疑+公共利益”,并非造谣。
他们误以为反诉等于反诉成功。反诉成立是程序问题,胜诉是实体问题。东篱反诉的程序正当性清晰,不等于必然胜诉。
那么,东篱反诉的结果该如何预判?
这要看东篱言论是否构成“合理质疑”,毛毛姐是否“滥用诉权”,关键证据(病历、出生证、缴费单)举证采信情况。法院如果认可反诉合并审理,就实体与程序一并裁判;若东篱能证明言论基于公开线索且未侮辱诽谤,反诉可削弱或驳回本诉;若认定构成侵权,反诉可能仅作防御,不影响本诉责任认定。
总之,东篱反诉不是伪命题,谢律说的“东篱反诉堪称楷模”也没有任何错,它是民事诉讼中的合法防御工具。本案程序要件完备、目的正当。胜负取决于实体证据与法律适用,但反诉本身具备法律与事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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