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网
为了进一步优化证券交易机制,促进市场稳定运行,更好满足投资者需求,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近日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事项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相关调整有助于满足投资者以收盘价交易的需求,延长相关品种的交易时间,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二是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与沪市股票保持一致。相关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基金收盘阶段价格稳定性和定价效率,提高市场机制一致性。三是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进行适应性修订,包括将前期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一并纳入本次修订,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调整规则表述,优化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
欢迎市场各方就本次优化安排提出宝贵建议,上交所将认真研究吸收相关合理意见建议。下一步,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持续完善基础交易制度,不断强化交易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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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为优化证券交易制度,促进市场稳定运行,更好满足投资者需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具体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思路
一是优化完善交易制度,优化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和定价效率,扩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品种,更好满足投资者多元交易需求,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
二是适应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对风险警示股票、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进行修订。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优化基金收盘交易机制
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与沪市股票保持一致。相关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基金收盘阶段价格稳定性和定价效率,提高市场机制一致性。
(二)扩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品种
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推出以来运行平稳,作为盘中连续交易的有效补充,为投资者提供了便利。为落实“科八条”关于研究优化盘后交易机制的工作安排,本次修订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相关调整有助于满足投资者以收盘价交易的需求,延长相关品种的交易时间,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
(三)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进行适应性修订
1.整合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限制相关内容。
完善风险警示股票相关规定,将前期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内容一并纳入本次修订,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2.调整规则表述。
一是明确会员及其他交易参与人违反《交易规则》的,本所根据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不再在《交易规则》中具体规定,相应删除原“纪律处分”章节。二是配合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扩展,完善投资者单日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上限相关表述,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入的风险警示股票一并纳入累计买入数量计算。三是完善交易权限、交易申报数量、开盘价与收盘价等条文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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