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链条、立体化追责力度持续加大,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上市公司连同中介机构一并起诉。今年以来,多家审计机构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前期都曾对虚假年报出具标准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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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摄图网
同洲电子年审机构一同被告,造假三年均给标准审计意见
4月8日,同洲电子(002052.SZ)披露投资者索赔案的终审结果。公司的上诉被驳回,被判决向25名投资者赔偿损失135.7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公司表示,此前已按照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
据同洲电子2025年年报,公司就投资者诉讼事项已累计确认赔偿款7154.92万元,其中5671.34万元已完成赔付。此外,公司通过和解协议减少支付义务累计202.62万元,二审已判决待支付的32.58万元确认为应付款项,尚未二审判决的1248.38万元确认为预计负债。
上述投资者诉讼与同洲电子财务造假有关。
经深圳证监局查明,同洲电子通过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的方式调节利润,导致2014年、2015年、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同洲电子2014年虚减净利润2630万元,2015年虚增净利润1.1亿元,2016年虚减净利润4203.44万元,分别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净利润的6.31%、164.17%和6.89%,并导致同洲电子2015年的亏损被披露为盈利。
财务造假被戳穿后,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而遭受投资损失为由,向同洲电子提起诉讼。
作为同洲电子2014年至2016年年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一并遭到部分投资者的起诉。
据悉,瑞华所对同洲电子2014年至2016年年报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4月,深圳证监局已对瑞华所及3名签字注会出具警示函。经查,会计师未对辞退福利费用会计处理的适当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事项做出恰当的职业判断,未对呆滞存货的异常销售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
2025年11月,同洲电子公告部分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瑞华所被判对同洲电子所负债务的30%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受康得新(002450.SZ,已退市)财务造假事件影响,瑞华所已注销全部分所的执业许可,目前已被限制消费。
证监会查明,2015年至2018年,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以及虚构采购、生产、研发、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导致上述各期分别虚增利润22.43亿元、29.43亿元、39.08亿元、24.36亿元,分别占各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36.22%、127.85%、134.19%、711.29%。四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高达115亿元。
瑞华所作为康得新年审机构,对其2015年至2017年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此,证监会没收瑞华所业务收入594.34万元,并处以罚款1188.68万元,3名签字注会合计被处以26万元罚款。
根据北京银行(601169.SH)2025年12月公告,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对康得新提起诉讼,请求赔偿41.39亿元,瑞华所也被列为被告。
另据天眼查数据,目前瑞华所作为被告的涉诉案件超过3000件,其中约2800件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全链条追责,多家审计机构站上被告席
据Choice金融终端数据统计,2026年以来,A股市场上共21条诉讼进展公告涉及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其中16家上市公司被投资者索赔。包括瑞华所在内,约4家审计机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6年1月,*ST节能(000820.SZ)收到江苏省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
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应向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合计758.54万元,并承担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对*ST节能支付投资者损失合计591.28万元的8%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该投资者索赔案同样与证券虚假陈述有关。2022年6月,*ST节能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2016年、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大信所为*ST节能上述两年的年审机构,其中2016年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021年6月,江西证监局因大信所及三名注会在*ST节能2016年、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问题,对其出具警示函。经查,会计师对重要项目的工程成本与预算成本无差异未保持合理职业怀疑,未合理关注重大工程进度的异常情况,对应付职工薪酬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例如未发现公司2017年广西景昇隆项目多计收入1.47亿元、多计施工成本1.02亿元。
2026年2月,ST宏达(002211.SZ)披露,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ST宏达应向多名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合计1656.42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对上述付款义务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我们此前发表的《这家ST公司又又又收信披罚单,两任审计机构、5名注会已被罚》,经证监会认定,ST宏达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利润。公证天业作为ST宏达2019年、2020年年审机构,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年10月,证监会对公证天业及三名签字注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年1月,深交所也发出罚单,对其中两名注会分别给予六个月、三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的处分。
为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证监会2025年10月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追究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中介机构以及教唆、帮助实施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的第三方的法律责任,提高造假者的违法成本。
随着全链条、立体化追责力度持续加大,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上市公司连同中介机构一并起诉,证券市场“看门人”的责任也将进一步被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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