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证监局对外公布最新行政监管措施,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新宁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西宁新宁路营业部”)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该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实,华泰证券西宁新宁路营业部的违规事实主要有两项。一是财务报销流程管理不到位,招待费使用无事前审批,报销过程未体现招待费具体用途,存在利益输送风险。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经证监会令第202号修正)第八条的规定。二是未对部分投资者进行有效的持续身份识别,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职责不到位,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该局决定对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营业部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积极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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