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合作方实名举报 ,绿城好像摊上大事了。
3月31日,是绿城发布年报的日子,这一天,合作方天鸿地产董事长魏国秋,在北京开了一场媒体沟通会,实名举报绿城中国部分高管“系统性掏空上市公司”。天鸿方面估计,“拆借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超过1000亿,截留利润超过100亿”。
一石激起千层浪。
面对指控,4月5日,绿城中国在其官方渠道发布《严正声明》,称相关指控为“毫无事实依据的恶意中伤和不实指控”,并强调公司与项目开发主体间的争议已进入司法程序,正由法院审理。
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01
这场风波的核心源于绿城中国与天鸿地产在2019年合作开发的唐山“天鸿甲第观澜”(备案名“龙禧里碧湖园”,曾用名“绿城·桂语江南”)项目。
彼时,天鸿地产以约8.6亿元拿地,试图打造“唐山第一豪宅”,并引入头部房企绿城作为项目品牌与操盘方。
据天鸿地产方面提供的材料与指控,双方合作之初,绿城中国承诺提供6亿元借款,并由绿城管理集团负责代建,并承诺两年内实现约90%的去化率及21.8亿元销售回款。
但在正式签约阶段,合作形式发生变化。天鸿地产原本预期的“与绿城中国直接合作”,被拆分为两份合同:
一份是天鸿地产与绿城管理集团签署的代建合作协议;
另一份则是与“沈阳全运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全运村”)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
天鸿地产方面称,绿城曾表示该公司为其“内部单位”,出于对绿城的信任,天鸿地产最终接受了上述合作方案。
那么这家“沈阳全运村”究竟是何方神圣?
天眼查信息显示,沈阳全运村的历史股东包括北京绿城投资有限公司、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绿城置业有限公司。但这三家公司分别于2011年9月、2013年4月、2013年7月退出。
随后,注册在香港的广伟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沈阳全运村的全资股东。而绿城中国现任执行董事、代理行政总裁耿忠强,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尚书臣,均为广伟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
天鸿公司后续调查发现,沈阳全运村与绿城中国在股权上并没有任何关联,更令人震惊的是,这是一家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无自有资金、无足够自有团队、无房地产开发操盘能力的“三无”空壳公司。
02
为什么要用沈阳全运村来签约?
天鸿地产出示的一份据称为绿城内部的《文件审批单》,似乎揭开了冰山一角。文件上赫然写着,本项目拟由沈阳全运村作为投放主体,目的是“为弥补沈阳全运村亏损”,并“避免集团增加与沈阳全运村往来,影响报表披露”。
这几个字眼,不仅暴露了绿城内部涉嫌通过复杂资金路径进行表外操作的动机,也成了天鸿指控的核心证据。
![]()
天鸿地产进一步指控,绿城中国通过内部公司将资金无息借给沈阳全运村,再由后者以高达16%的年利率转贷给项目公司,从而将本应属于上市公司的巨额利息收益,留在了这个体外公司。
既然沈阳全运村是个没有实际运营团队的空壳,那谁来管项目?
天鸿方称,绿城指派了不具备开发经验的金融事业部人员把控项目决策,导致项目运营混乱。截至2021年底,项目累计回款仅9393万元,不足承诺额的5%。
销售不畅叠加高息负债,项目迅速陷入困境。
2022年,双方矛盾全面爆发并对簿公堂。沈阳全运村在沈阳起诉天鸿,要求偿还本息3.9亿元,并查封了项目资产。
魏国秋披露,此后项目停工超过一年,数百套房无法交付,并在2023年被住建部纳入保交楼重点督办名单。
03
4月5日,绿城中国就最新举报事件发布声明,称相关指控为“不实言论”,并已报警处理。
公司强调,与唐山“天鸿甲第观澜”项目开发主体及其实控人之间的争议,已进入司法程序,正在法院审理阶段。
![]()
据了解,目前相关案件仍在河北、辽宁两地法院审理中。天鸿地产方面表示,已向绿城中国的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发送风险提示函,并已向香港证监会、港交所等监管机构提交了全面举报材料。
![]()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举报信公开的同一天,绿城中国发布了其2025年度财报,数据同样令人震惊。
财报显示,公司全年录得净利润约22.86亿元,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仅有7098.9万元,同比暴跌超过95%。非控股股东权益为22.15亿元,仅同比下降约13.11%。
值得注意的是,归母净利润占公司年内利润的比例仅为3.10%,非控股股东权益所占比例高达96.90%。也就是说,绿城中国2025年取得的20多亿净利润,公司股东只分到了一点,绝大部分都被合作项目小股东拿走了。
绿城官方解释称,归母净利润下降主要是由于市场调整、为去库存导致毛利率下降,以及计提了巨额资产减值。
目前,这起由商业纠纷升级而来的公开举报事件,已将双方的争议细节置于公众和监管的视野之下。
所有谜团的真相,仍有待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定和监管机构的深入调查。
© THE END
【版权声明】
1、本文版权归「楼市头条」所有,如需转载,请与我平台取得联系。
2、凡注明“来源:楼市头条”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我平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免责声明】
1、本文部分信息和图片来源网络,如任何个人或单位认为本公众号转载文章涉及著作权等问题,敬请立即通知我司,我司将第一时间核实予以更改或删除。
2、本文对项目或产品的介绍,对项目周围环境、交通、教育资源、商业配套及其它公共设施的介绍,均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保证所有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它项目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意味着本公司对此作出承诺。
3、本文涉及面积均为建筑面积,户型图、效果图等仅供读者参考,最终以向政府报批报建的方案为准。
4、本文所述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不构成市场交易依据和投资建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以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为准。
5、本公众号转载稿件均出于公益目的,仅提供参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作为任何法律事务的法律依据;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公众号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公众号注明的“作者”,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