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8日晚,2025年12月29日,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刘景萍女士于2025年12月26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92025008号和证监立案字0292025009号)。因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刘景萍女士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刘景萍女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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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5日,葫芦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即〔2025〕7号《关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认定2023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5年4月29日,葫芦娃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涉及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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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暂定在2024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2日间买入葫芦娃股票,且在2025年4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8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我们律师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股票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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