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判决作出三年后突生波折。签订商业合同的双方竟无真实业务往来,被法院执行的钱款该何去何从?经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监督,一场“假官司”的幕后操纵者最终落入法网。
2019年5月,甘肃省某总公司陕西分公司(下称“陕西分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陕西某物资公司(下称“物资公司”)诉至法院,诉请物资公司向其支付钢材款和资金占用费共计138万余元。卷宗显示,法院认为两公司之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合法有效,且被告向原告出具书面欠款确认单承认欠款数额,但并未及时归还,是违约行为,遂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于2021年11月扣划执行物资公司公户5万余元。
案件事实看似清晰,原被告双方亦对欠款事实认可。然而,2025年2月,被告物资公司突然提出异议。原来,物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被限制高消费后,该公司律师查询发现该案的涉案合同并非物资公司签订,当时代表公司出庭的李某某亦非公司人员,故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已生效判决可能涉及虚假诉讼情形,遂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初步研判,该院决定依职权全面展开审查监督工作。
![]()
2025年3月,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访调查了解案情。
审查过程中,诸多疑点浮出水面:物资公司出庭应诉的李某某身份信息及委托手续存在明显问题,卷内虽记录李某某为某物资公司的业务员,但无任何佐证材料;物资公司称自己仅有公章及财务专用章,且自2014年已启用防伪编码,而案涉关键证据17份购销合同中的公章却无防伪码,代表物资公司签字的武某某更是对此毫不知情……
至此,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更加确信此案背后“大有文章”。询问陕西分公司负责人崔某后,崔某亦称对此不知情,声称一切均按公司流程办理。
李某某和武某某究竟是谁?又为何参与到这起案件中来?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背后又隐藏着什么真相?该院决定顺藤摸瓜,以崔某为中心,开展外围调查取证。
“开庭当天,崔某在法院门口和我说,让我代表某物资公司出庭应诉,不管法院问什么都承认。”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和询问,李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并非某物资公司的员工,也未接受任何委托,所做这一切只是出于帮忙。案涉合同中代表某物资公司签字的武某某也表明自己和某物资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购销合同并非自己签订。
面对证据,崔某终于交代实情:为应对总公司内部的账务核查,其通过伪造合同、虚构事实,串通他人假冒身份骗取高额费用,以此隐瞒自己所负责公司的资金漏洞问题。目前,崔某、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的侦办中。
案件事实虽已查明,背后的隐患却仍未消除。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在走访案涉相关国企公司及律师事务所过程中,发现陕西分公司所隶属的总公司在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这才导致崔某铤而走险。针对其存在的法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失灵的隐藏漏洞,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跨省向案涉企业总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新城区检察院征询企业所辖检察机关意见后,向案涉企业总公司现场公开宣告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目前,已收到该总公司全面采纳检察建议并完善内部基础管理制度、强化内控体系建设的书面回复。
2025年3月17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向一审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年9月11日,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判,驳回陕西分公司诉讼请求。10月23日,该院同步审查案件执行情况,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及时采取执行回转措施,现法院取消了对物资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的限高,陕西分公司已主动退还已领取的执行款。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