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平安苍南
3月30日上午10时许,苍南县公安局金乡派出所接到周女士报警,称其在菜市场买菜时,将手机放在电动三轮车后座缝隙中,买完菜返回后发现手机被盗,拨打时已关机,随即报警。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并调阅周边监控进行查看。期间,周女士反复拨打自己的手机号,多次尝试后终于接通。她当即告知对方自己已报警,希望其主动归还。电话那头的史某听闻,遂与周女士约定地点见面归还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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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定地点,当民警告知史某需返回派出所配合调查时,她借口要将电动三轮车停到前方路边以免影响交通。在取得民警同意后,史某驾车行驶一段距离,突然猛转车把加速冲进一处小巷,等民警反应过来追赶时,已不见其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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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史某以为侥幸逃离成功时,她的行踪早已被警方掌握。在其逃跑前,金乡派出所工作人员已快速核实其身份信息,并精准锁定了其居住地址。民警随即驱车前往史某家中,成功将其抓获归案。面对事实,史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史某因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
手机等贵重物品应随身保管,不要随意放置在视线之外的车座、柜台等位置,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在公共场所看到他人遗留的手机、钱包等财物时,切勿擅自拿走或关机,应就近交给场所工作人员或报警处理。若一时贪念拿走,事后又因害怕未归还,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莫因一时贪念,让自己从“路人”变“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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