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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外卖平台及入网餐饮经营者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网络餐饮领域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问题线索范围
1.平台信息公示不真实。线上未公示经营资质、经营地址、菜品名称、原料名称等信息,或未及时更新商家证照、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或公示信息虚假、与实际不符。
2.外卖商家经营资质不合规。入网外卖商家无证无照、证照过期经营,伪造、涂改、租借、冒用他人食品经营资质证书;实际经营地址与资质载明地址不符,无实体经营门店、无正规加工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
3.外卖商家超范围经营。未取得对应食品经营许可,擅自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生食类、冷食类、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等行为。
4.外卖商家后厨加工操作区环境脏乱差,病媒生物防制措施不到位,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导致交叉污染;储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设施设备未按规定清洗消毒,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5.食品加工、打包、配送等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使用过期、虚假健康证明,未按规定开展健康体检,尤其是直接接触食品加工的人员不符合健康从业要求。
6.商家存在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未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无法提供食材合格证明及采购凭证等违法行为,使用劣质肉制品加工外卖餐食,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行为。
7.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存在未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行为。
三、线索征集渠道
1.电话举报:
拨打0474-12315市场监管热线。
2.邮箱举报:
baobiaogongyong@163.com。
四、温馨提示
1.可实名或匿名举报,信息会严格保密。反映问题请尽量具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事商家名称/平台名称、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如餐食照片、视频、消费票据等),确保真实客观。
2.举报人对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恶意举报干扰正常经营秩序和监管工作,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对接收的线索将依法依规及时核查、从严处理,全程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及合法权益,严禁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
3.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主动提供违法违规线索,共同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来源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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