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礼制和律法中,男人是坚决支持“一夫一妻”的,是不是有点颠覆认知?
因为“娶妻娶贤,纳妾纳色”,尤其是大户人家,正妻一定要是门当户对,妻子拥有娘家的资源,也能给丈夫带来很大的好处。
相反“妾”的身份低微,可不是简单的“小老婆”,从侧面进入主家后,一套冰冷的规则就能直观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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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资料来源网络
晚清时期,照相机的传入,让我们能直观看到“妻与妾”的真实老照片,有些图片是经过现代修复的,所以有颜色。
这张拍摄于某地主家,正妻就在那里站着,表情不可捉摸,看着妾干活。
这小妾倒也有趣,嘴上还叼着烟斗,洗衣做饭肯定很麻利,这一眼就能看出附属品与女主人的差别。
虽然只是一个小地主家,连个仆人都没有,但双方的地位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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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张在资料中的标注是:一个大户人家的“一妻六妾”。
这就是古人所崇尚的“一夫一妻多妾制”,主人只有男方和正妻,其他的都是“高级仆人”而已。
正妻嫁给一个男人,是被一个家族和一个关系网络所接纳和承认的。
她的名字会被郑重写入族谱,与丈夫并列。这就是《礼记·昏义》里的“合二姓之好”,是两个家族的联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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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照片的资料很少,但能根据坐着、站着、衣妆或“脚”,大致能分辨出妻妾与丫鬟的区别。
这里面最中间穿大红色衣服的,大概就是正室,她保持“天足”(不裹脚),应该是满人。
通常女主人不干活会“裹小脚”,而妾也要承担洗衣做饭等家务活,小脚不方便,所以脚就比较大。
当然也不是绝对,晚清时期各个文化融合,裹小脚的陋习开始慢慢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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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学者葛希芝(Hill Gates)曾做过调查,有些越穷的地方,反而“裹脚”的风俗更甚。
主要就是怕“跑了”!而裹小脚之后可以做一些纺纱、织布、刺绣的活,坐着就行。
清代学者薛允升在《读例存疑》中,直接将娶妻与买妾区分开来,一个是明媒正娶,一个是支付对价后获得的附属品。
妾必须早早起身,梳洗整齐,到正妻房门外恭敬等候。等正妻醒来,她要进去请安,伺候洗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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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清人笔记《听雨丛谈》里就有描绘:妾侍奉主母,“执役如奴婢”。
正妻掌管着整个家庭的仓库钥匙、日常用度、仆役调配,是名副其实的内当家。
而妾,除非极得男主人宠爱且正妻比较懦弱,否则对于家庭事务几乎没有发言权。碰到强势一点的,动刑都不鲜见!
小妾如果受宠,吃喝用度可能都不错,不比正妻差。然而最残酷的一点是:真正的差距在子女的身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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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所生的孩子,是“嫡出”,从出生那一刻起就自带光环。他们是家族血脉的正统继承人,享有最优渥的资源和最优先的继承权。
而妾所生的孩子,是“庶出”,他们虽然也叫男主人父亲,但在名分上他们首先要认正妻为“嫡母”,对自己的生母只能叫“姨娘”。
成长过程中,那种微妙的歧视会伴随“庶子”一生,除非有大出息,否则这种自卑感不会消散。
而妾去世后,没资格和正妻一样放入家族祠堂的正殿,有良心的会在族谱末尾简单记一下“某氏”,大多数都湮没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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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正五品官杨昉 家里妻妾成群
著名的“袁大头”,哪怕他身份那么高,但他母亲刘氏就是妾室,虽然后来被扶正,被敕封为一品夫人,但死后依然不能进祖坟。
过去礼法的森严就是这么严格!妾在古代的处境,是极其脆弱的。
年轻美貌只是一时,一旦色衰往往就像“货物”一样被随便买卖,所以不要向往古人妻妾成群,这背后都是女性的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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