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
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清明节将至,民俗祭祀、春耕生产用火迭加,进山踏青、旅游休闲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增大。全市气温回升迅速,风力强劲,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持续攀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春防期以来,我市已发生多起涉森林火情,个别地区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暴露出两个根本性问题(火源管控力度不够、人民防线筑得不牢)在个别地区未得到根本重视,防火措施未落到实处。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全稳定,紧急通知如下:
●加强责任落实
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和省森防指办公室通知要求,尤其是国家森防指办公室针对两个根本性问题提出的“7个严禁”“6个务必”要求,及时传达至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加强宣传,将要求传达到护林员、网格员和进山入林卡口的检查人员等,确保应知尽知。
要全面激活林长制、网格化管理机制,护林员、网格员等全员到岗、加强巡护,对重点林区、墓区,尤其是散坟区域,实行包片、包段、包点,做到无缝覆盖、不留盲区。
●加强督导检查
11个市级森林防火督导组立即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导检查,视情开展进驻式督导检查,不光明察,还要暗访,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下沉一线,对工作不力、隐患突出的上报市森防指办公室,全市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各区市县森防指及办公室要加大对本地区的检查力度,确保责任和压力传导至基层末端。
●加强火源管控
各地区立即启用所有固定防火检查站,在重点区域增设临时检查站,摆放火源收集箱,严格检查登记,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
对进山人员逐一排查,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检”。全面禁止林下可燃物烧除作业,实施不间断的清除作业。
协调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林缘烧荒、燎地格子、烧秸秆等违规农事用火行为的查处力度。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针对林区散坟区域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压实护林员、网格员的防控责任。
●加强信息报送
各地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同时做好卫星热点核查和高点视频监控的值守工作。
发现火情要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的原则,同时立即组织就近力量到场处置,科学处置,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防预判失误,瞒报信息,贻误战机,小火最终酿成大灾。
●加强與情管控
各地区要加强与属地网信部门、公安网监部门的协调联动,对涉森林火情與情信息,要及时掌握动态、快速响应。
各地区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高频宣传防火条例、文明祭扫、安全避险知识、曝光典型案例,提升群众防火意识与法治观念。
●加强应急备战
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食宿,全员备勤,靠前驻防,携装巡护,严阵以待。
尤其是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4支市级专业森林消防应急机动队,2架航空消防飞机要做到闻令而动,快速出击,切实把火情遏制在萌芽状态。
森林草原防火
“7个严禁”“6个务必”
请牢记筑牢防火安全防线
持续加大火源管控力度,严格执行“7个严禁”
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在防火期内,特别是高火险时段,在森林草原防火区严格执行“7个严禁”。
1.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焚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
3.严禁生火取暖、野炊烧烤、点火照明。
4.严禁未经批准炼山、烧荒、烧秸秆、烧田埂。
5.严禁野外吸烟、乱扔烟头。
6.严禁狩猎放火驱兽。
7.严禁违规动火作业。
切实筑牢人民防线,坚决做到“6个务必”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1.务必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祭扫,引导群众采取敬献鲜花、植树追思、踏青遥祭、时空信箱等方式追思缅怀故人。
2.务必加大宣传力度,在村(社区)、墓区张贴禁火通告、悬挂标语,利用大喇叭、微信群等高频宣传防火规定,积极营造“无火祭扫、共护青山”的浓厚氛围。
3.务必做到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关口前移,全力打通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4.务必保证扑火安全,第一时间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严格执行安全要则,确保扑救人员自身安全。
5.务必强化火案查处,快查快处快曝火案,加强行刑衔接,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严惩肇事者。
6.务必强化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形成有力震慑。
请各地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最严的措施、最大的力度、最硬的作风抓好清明节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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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石晶
编辑:小雨
美编:张强
校对:王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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