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拐卖和强奸,很多人下意识觉得受害者只会是女性和儿童,甚至想当然地认为,成年男性不会遭遇这类侵害,我国现行法律的部分规定,也恰恰印证了这种刻板印象,可现实却给了我们一记响亮的耳光,也让大家看清了法律存在的明显漏洞。
2025年2月,广东就发生了一件让人瞠目结舌的事。19岁男子小黄,被自己17岁的女友小周,以10万元的价格卖到了缅甸电诈园区。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小黄只要完不成诈骗业绩,就会遭到无情毒打,受尽折磨。直到园区觉得他没有利用价值,家属才东拼西凑拿出35万元,才把他从魔窟里“赎”了回来。而狠心卖掉男友的小周,拿着卖人的钱在泰国潇洒游玩了十天,回国后才被警方控制,可她面临的指控,却不是大家以为的拐卖罪。
这其中的原因很无奈,也很让人不解:我国刑法里只有拐卖妇女、儿童罪,保护的对象仅仅是妇女和未满14周岁的儿童,成年男性根本不在这个罪名的保护范围内。也就是说,法律上压根没有“拐卖成年男性”这一罪名,即便小周的行为就是实打实的拐卖,也无法以拐卖罪起诉,只能按涉嫌诈骗案件审理,这显然难以匹配她行为的恶劣程度。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不光拐卖,强奸罪的保护对象同样把成年男性排除在外。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强奸罪的受害者只能是女性,即便成年男性遭遇了强迫性侵害,也无法被认定为强奸罪,只能以其他较轻的罪名追责,维权和惩处都面临重重困境。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法律空白,根源还是老旧的社会观念在作祟。长久以来,大家都秉持“男性主导、女性弱势”的想法,觉得男性身强力壮,生理上不容易被强迫,不可能成为拐卖、性侵的受害者。可现实从来都不是绝对的,无论是这次小黄被贩卖的遭遇,还是生活中偶发的男性被性侵案件,都证明成年男性也会陷入无助的困境,也需要法律的庇护。
法律的核心是公平正义,不该被刻板印象绑架,更不能因为侵害是“个例”,就选择性忽视。不能因为大多数男性看似强势,就忽略少数人的遭遇;不能因为以往少见,就任由法律存在漏洞。每一个公民,无论男女老少,都应该被法律平等保护,这才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如今,类似的案件一次次敲响警钟,法律也该与时俱进,打破性别偏见,补上保护成年男性的短板。只有摒弃想当然的认知,让法律覆盖每一个群体,才能真正做到法网恢恢,让所有不法行为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让公平正义不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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