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安南澳消息,南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6年5月1日起启用交通违法群众举报平台,严查“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南澳公安交管大队对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核实后,录入交通违法系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序号
辖区交通违法行为1 南澳县 交通违法群众举报平台
1.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2.违法占用专用车道的;
3.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的;
4.逆向行驶的;
5.客运车辆超员或者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行经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的;
7.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8.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9.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0.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驾驶或者遗弃车辆,离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
11.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平安南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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