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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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者今早反复读了职称上岸朋友2026年3月30日的条文《机关事业单位薪级工资的套改年限到底是如何计算的》,感觉有几处不同的认识,想与职称上岸朋友商榷;原文和笔者标注见文后所附长图:
2、笔者接触、关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职待遇和退休待遇多年,现保留、保存很多相关工作人员实际资料和相关政策材料;笔者在2007年全程参与了本单位工作人员2006年工资改革的薪级套改,比较了解本轮工资改革的相关政策。
3、今次笔者的观点,依据相关文件如下,请感兴趣的读者朋友们比对验证: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见中国政府网;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见西昌学院网站;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8号,见百度文库;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9号,见湖南城市学院网站;
《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年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国人部发[2006]88号;
二、与职称上岸朋友商榷的内容
1、“一起上班、工龄一样,为啥别人薪级比我高?关键不在工龄,在套改年限。”见下图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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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
工龄一样,大部分人的套改年限也就一样。
薪级有的人高,如笔者2026年3月18日的条文:《工龄35年,薪级49级是如何计算的》;
但有的人薪级就不是很高,如:2026年3月30日的条文:《工龄37年薪级37级是否正确?》
笔者不再此重复,请朋友们自己查看比较其原因。
2、“套改年限=工龄+学龄-扣除年限;全国统一,没有例外。”
这是不准确的!
请读者朋友们查看国人部发[2006]88号文相关规定:
“一、关于工资套改时套改年限的计算问题
1、计算套改年限时的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如实际工作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年的工作年限为11年。 ”
朋友们请看:这个文件使用的公式是:
套改年限(不考虑不计工龄的大专以上全日制学习年限)
=工资改革年份-参加工作年份+一个虚年
=2006-1996+1
=11年
笔者重复:
需要加一个虚年!
且这种方式,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是计算工龄比较常用的方式!这是国家尽量给工作人员一些实惠的方式;
3、“工龄怎么算?……计算方式:从正式参加工作时间算起,到套改当年,按周年算。”
正如上文笔者常见到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计算工龄都是按虚年计算的。
笔者只看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计算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时,要求缴费年限精确到月;折算为年时,有的省份保留2位小数、有的省份最多保留5位小数;
所以计算工龄,绝大多数情况都是:年-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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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套改年限少1年,薪级降1级”、“工龄一样,套改年限差1年,薪级就差1级”
2006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使用“套改年限”确定级别或薪级,但不一定是“套改年限少(差)1年,薪级降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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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情况下(占三分之二),是套改年限少2年,薪级差1级;
少数情况下(占三分之一),是套改年限少1年,薪级差1级;
请朋友们参考国人部发[2006]59号文中的原套改表:
5、“三个例子:
……2010年本科(4年)入职
……2012年大专(3年)入职
……2015年硕士(3年)入伍,2018年转业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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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内容存在三处错误:
A、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级别或薪级的套改年限,您所举的三个套改年限实例,均是无意义的:
这是因为:那三个人都是2006年6月以后参加工作的,那三个人不需要套改级别或薪级,他们的级别或薪级是根据参加工作时的学历转正时确定的。
套改年限只适用于2006年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2006年6月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不需要套改级别或薪级,也就用不到套改限。
B、到2026年的套改年限计算错误:
2010年本科(4年)入职到2026年的套改年限
=2026-2010+4+1=21年
2012年大专(3年)入职到2026年的套改年限,其中2020年考核不合格
=2026-2012+3-1+1
=17年
2015年硕士(3年)入伍,2018年转业到机关至2026年的套改年限
=套改年份-参加工作年份+不计工龄的大专以上全日制学习年限+一个虚年
=2026-2015+本科四年+研究生三年+1
=2026-2015+4+3+1
=19年
C、上述“2015年硕士(3年)入伍”实例中:漏掉了符合大专以上学历的4年本科学习年限;
关于加一个虚年的依据:请参考上述第2条。
6、“初次定级:刚入职、2006年工资改革时,按套改年限+岗位/职称,对应薪级表定薪级。”
根据国人部发[2006]59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
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上述人员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初中毕业生执行1级薪级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5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7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薪级工资标准。
这段文字应该改为:
200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聘用人员,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上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7、“想薪级高:工龄要足、学历要全日制、考核年年合格。”
笔者认为:这段文字,给工作人员出的主意是不正确的,因为:
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后,就无法改变参加工作以前的事情了!
每年的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档次,自然晋升一个薪级,薪级是无法高起来的!至多只能不低些!
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后,要想薪级比常人更高些,只能是努力工作,创造出超人的成绩,才有可能薪级高些。
请看笔者假设的情况:
如果职称晋升的速度超过薪级自然晋升的速度,薪级也是可以改变的:
如某人中专或高中毕业2006年以后参加工作,一年后定薪级2级,工作12年后薪级自然晋升到13级(2+定级后的11年)。
但由于工作成绩特别优秀、贡献特别大,参加工作1年后定员级、2年后聘用助理级、又过4年聘用中级、又过5年被聘用副高级假设,薪级可直接按16级确定!因为副高级的起点薪级是16级。这样薪级就跳越了3级。
又继续努力工作5年后,薪级自然晋升到21级。但由于他的特别贡献大,他被选为院士(假设),薪级就可能直接定为39级。因为院士一般为一级教授,其起点薪级为39级。
以上晋升岗位职称的年限均满足其最低要求,即没有假定脱颖而出的情况。
这个世界很大,优秀人物众多,只有我们想不到的事情,没有别人做不到的贡献和成就!
祝朋友们心想事成!
美好生活是奋斗出来的!
奋斗者的人生才是最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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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笔者水平有限,以上观点不一定正确,仅供朋友参考。请关注笔者,查看更多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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