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
新规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贷款新规8月1日起实施
✅消息速递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该规定旨在规范个人贷款市场息费信息披露,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新规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但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方面也暴露出一些不规范、不透明问题,既容易引发金融消费纠纷,又影响利率政策效果、削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目的
通过细化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的涵盖范围、操作方式和环节,明确各方责任,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金融惠民政策传导,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新规实施时间
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考虑到金融机构需调整业务流程、改造系统、修改合作协议、完善内控机制等现实需求,新规预留了充足的过渡期。
信息来源: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1251479&itemId=861&generaltype=1
新规核心内容
✅综合融资成本明示
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该表应注明贷款本金金额,并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标准(折算为年化水平)和收取主体。在此基础上,综合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同时,逐项列明贷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
✅禁止隐性收费
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应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
✅线上线下全覆盖
无论是现场办理还是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贷款人都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确保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还应当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
✅贷款机构全涵盖
新规适用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打破传统信贷与互联网贷款、持牌金融机构与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标准差异,实现监管无死角。
此外前不久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
3月份的LPR
继续来看
3月份LPR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6年3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0%,5年期以上LPR为3.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原文链接: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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