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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九一八事变爆发的第五日,即1931年9月23日举行的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上,即有人主张:
“在外交上说,我们现在对俄国还是可以复交的。除俄国以外,没有人会来帮助我们的。这也不是说俄国独厚于中国,因为日本是中俄两国共同的敌人。苏俄远东的利益,是和日本起正面的冲突的。”
同时,在东北方面,“张学铭曾上条陈主张与俄复交,东北青年亦有因此而倾向联俄者,即经济实业界中人亦所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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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面对九一八事变所带来的中日危机,以“日本是中苏公敌”为根据的“对苏复交”论和“联苏制日”论,很快就在部分当局者和民间人士中抬头,而且两种主张不加区别地浑然一体。
1、特种外交委员会对“复交”与“联苏”的否定
但是,9月30日,在专为处理东北问题而成立的国民党特种外交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上,反对“对苏复交”和“联苏制日”的意见却成为主流。该次会议以讨论对苏问题为重点。
会上,先由国民党元老李煜瀛(李石曾)介绍了前述东北方面关于复交和联俄的意见。
李在结束发言时强调,“因日本之压迫而遽然变更既宣外交方针,实有从长讨论之必要”。
对李煜瀛的发言,特种外交委员会委员长戴季陶总结说:
“李委员所谈有二要点。(一)对俄复交事可进行但不必立刻实行,以保留与欧美交涉之作用,并为有条件之交涉。(二)积极作与欧美联络之工作,以在经济上联合,谋中国经济上之进步为目的,并以对俄复交之空气促其与我接近。至对俄复交之条件,本人研究所及有应注意者:(1)对蒙古问题;(2)对中东路问题;(3)对共产党问题――此问题又可分两点:1.过去外交机关包庇共党之事实今后不可再有,并须有切实之保证;2.对共党不可有各种物质及精神上之援助,第三国际之行动苏俄政府须负其责”。
对戴季陶的上述总结,吴敬恒(吴稚晖)补充说:
“对俄太接近是否失英美之同情亦要考虑”。邵力子(时任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1931年12月任甘肃省政府主席)则强调:“对俄复交并非联俄,更非容共”。
最后,戴季陶重申:关于对苏复交问题,“在方法上不可更引起日本之恐怖及失英美之同情”。
概言之,这次会议的议论有两点值得重视:其一,它对“复交”(即结束同苏联的非正常关系)和“联苏”(即同苏联合作或结盟)作了明确的区分。其二,对“联苏”,与会者均表反对;对“复交”,虽然与会者在某种程度上承认其有牵制日本及争取欧美援助的利用价值,但对立即付诸实施则都持消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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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调何以形成?从会议纪录中,似可归纳出以下三点理由:
第一、当时,国民政府把英美与国联作为解决中日纷争的最大依靠,相反,由于苏联正同英美及国联处于敌对状态之中,也由于反苏反共潮流在全世界的蔓延,国民政府决策层判断:对苏接近必将导致丧失国际同情。
第二、尽管中日关系陷入危机,国民政府决策层因国共内战及外蒙、中东路等内外问题而产生的对苏联的嫌恶、怀疑与警戒并未减少。与此相应,对苏接近必然壮大中共势力的看法,也继续深深存在于国民政府决策层中。
第三、国民政府决策层担心中苏接近将造成对日本的刺激,故竭力回避之。
在上述三大理由中,第一个理由是基于对国际政治的顾虑,第二个理由是基于对国内政治与中苏外交悬案的顾虑,第三个理由是基于对日本的顾虑。由于这三种顾虑,国民政府把苏联因素看成是一把双刃剑。也就是说,它认为:虽然改善中苏关系确有牵制日本的作用,但是,因为中国本身也在内政外交各个方面同苏联存在着深刻的冲突,因为中国所依靠的英美与国联也同苏联存在着尖锐的对立,再加上日本正借口“反苏反共”来美化自身的侵华,因此,中国的对苏接近不仅是有得有失,而且是得不偿失。
在这种观点的引导下,前述特种外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后近四个月的时间里,国民党内的各个派别虽然在领导权问题上存在纠纷,在对苏关系上,却一致执行这样一种方针:一边防止中苏关系继续恶化,一边坚持对苏回避态度,既不复交,更不联苏。
作为对这一方针之基本理由的解释,1932年1月10日,暂时处于下野地位的蒋介石,曾结合反对陈友仁(孙科政权外交部长)对日断交的理由,从中、日、苏和“国际”四者之联锁关系的角度,下了这样一个断言:
如对日绝交即不能不对俄复交,陈提此案,众皆不察,且多数主张绝交,是诚国家最大危机。此时我国地位若战而不宣,尚犹可言,如绝交即为宣而不战,则国必危亡。以对俄复交,则列强对我不但不助,而且反助日。故东三省问题未决之前,如对俄复交,则不止断送满蒙,是乃断送全国也。
这个断言所暗示的“解决东北问题之前决不对苏复交”的决心,反映出这一时期国民政府决策层“对苏回避”的意志是何等强烈。
2、苏联对华政策的内在矛盾
然而,1932年2月以后,遭到国民政府抑制的“联苏”论调,开始在中国重现活跃。这是因为,一二八上海事变后,日本再次侵犯中国,英美与国联却同九一八事变时一样,除了口头上的对华同情外,未作出任何实质性的援华制日行动。对日本新的侵华行径的愤怒同对英美、国联的失望相结合,使中国的舆论冲破了政府的压制。
如当时发自南京的路透社电信所述:“在一般中国人中间,日益流行着这样一种论调:既然全世界面临日本的武力侵略而对中国毫无作为,中国除联苏之外别无出路;中国与其屈服于日本的武力,不如同共产主义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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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这一时期中国报刊对“日苏危机”的报导,也使人寄希望于日苏冲突的早日到来。
在这种对日愤懑、对国际失望与对苏期待“三合一”的背景下,1932年4月,以孙科为标志,“联苏”论达到了一个高潮。4月24日,孙科提出了他的《抗日救国纲领》,公开要求“以彻底抗日为目前外交之主要方针”,“凡与日本帝国主义利益冲突之国家,均认为我之与国,应与之作切实的互惠的联合”。
翌日,在和新闻记者的谈话中,孙科进一步明确主张改变对苏政策,称“为实现抗日,我必须联美联俄“。
在分析这个联苏论的高潮时,有一点必须特别注意:以前,联苏论主要出现于民间,决策层中的个别议论则仅停留于内部的会议,一经否决即不再坚持;相反,现在,联苏论由国民党要人孙科出面主张,而且无视政府的既定方针而公然呼号。孙科曾于1931年12月至翌年1月出任行政院长,蒋汪合作政权成立后,又被任命为立法院长。虽然由于同蒋、汪的矛盾,此时孙科尚未正式就任,但他的经历和地位,特别是国父长子的特殊身份,使他成为国民党及国民政府的特殊人物。
这种特殊人物的转变,既反映了这一时期联苏论的上升,也暴露出国民党高层在对苏政策上已开始产生裂痕但是,尽管“联苏”论者把对付日本侵略的希望寄托于苏联,苏联对中日两国的实际政策,却同他们的希望相距甚远。
九一八事变后,苏联认为“对华战争就是进攻苏联的序幕”,故抱有强烈的危机感。
然而,为了争取对日备战的时间,它实际上对日本采取了让步和妥协政策。
借用日本外务省的纪录来说:
“满洲事变(九一八事变)当初,苏联政府虽标榜中立与不干涉方针,却同意由中东路运输日本军队,在呼伦贝尔事件时,对救援日本居留民作出了巨大援助。更有甚者,苏联政府鉴于事变之进展,于昭和6年(1931年)末向我提议缔结互不侵犯条约。自此以来,彼一有机会即反复重申该提议。”“苏联政府自满洲事变(九一八事变)爆发即采取极其慎重的态度,至今与日本之间未发生任何不愉快之事。就日满苏三国关系而言,实在是可庆可贺。”
相反,在对华政策上,苏联的做法充满了矛盾。具体言之,它一方面表示同情中国,呼吁国民政府迅速复交,另一方面却在以对日妥协而使国民政府深感失望的同时,继续搁置中国视作复交前提的中东路问题与外蒙问题,在九一八事变不满两周的10月1日,还同中国新疆省的地方政府缔结秘密协定,染指新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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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更加违背客观现实的,是苏联通过共产国际向中国共产党发出的指示。这些指示认为,“应负战争责任的不仅是日本帝国主义,而且是通过帝国主义强盗的联盟即国际联盟准备重新瓜分中国并同意发动这场战争的英法美帝国主义”,“法国和英国帝国主义者正企图通过军事挑衅的手法把在中国的战争变为同苏联的战争”。据此,共产国际不仅要求中共“反对一切帝国主义者”,而且不顾抵抗外敌的基本前提是国内团结,再次强调“民众推翻国民党的革命行动是反帝民族革命战争取得胜利的前提条件”。
遵循这些指示,当时处于左倾路线统治下的中共领导,不顾九一八事变后国内外矛盾的变化,实行了一系列极左政策,对外提出“武装拥护工人阶级的祖国苏联”、“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与反对一切帝国主义”的口号,对内则在上海事变前后向国民党统治区发动了以占领大城市为目标的武装总攻势,脱离了当时的国内外形势与要求团结抗日的民情。
3、行政院的对苏复交建议
同中国的“联苏”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苏联正好于同一时期在外交上采取了一系列“亲日疏华”的行动。
首先,3月中旬,它承认了“伪满洲国”任命的中东路督办和理事,并同意在苏联控制下的中东路使用“伪满洲国”旗。此举被日本看成等于“在事实上承认了伪满洲国”。
接着,4月17日,苏联以中国驻黑河总领事代发马占山抗日军的电报为理由,要求撤换中国总领事;4月28日,苏联在土耳其国务总理访苏之际邀请各国外交团出席欢迎宴会,却唯独把中国代表团拒之门外;5月1日,苏联举行阅兵大典,“外宾咸在,(中国)代表团去岁被邀,今年竟置不理。”
在这种压力下,中国代表团于5月2日及4日连续致电国民政府外交部,称:
“苏联对于代表团刻已视同赘疣,若不速决办法恐遭被逐厄运。苏联此项态度似以畏惧日本为主因,同时亦似含有杜我复交之意。窃念中苏邦交迟早总须恢复,倘令早日实现,使我国际地位焕然一新,内可抚国民睦之心,外备树远东牴角之势。揆诸现情,似尚得计。国际联合会本无实力援我,为世所知,当不至仅因中苏复交助纣为虐,防共工作更属内政问题,尤与复交无涉。”
紧接着这些电报,5月7日,驻德公使刘文岛亦致电蒋介石,强调“外交最忌无成竹的拖延,致酿意外”,建议早日对苏复交。
1932年3月至5月,正是国民政府在上海抗战中受挫,被迫接受停战协定的时期。同时,如驻苏代表团电报所指出的,它又是英美和国联之软弱无力更加暴露无遗的时期。考虑到这一背景,不难想象苏联的上述举动给中国当局带来了多大的孤独感与危机感。因此,国民政府外交部在把莫斯科来电紧急报告行政院时,忧心忡忡地指出:“苏联颇有事实上承认傀儡政府之势,严霜坚冰,深恐其对我歧视之处尚不止于礼仪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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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行政院第二十九次会议在讨论了外交部的报告后,“佥以为宜准备对俄复交,当经决议附具意见提请中央政治会议决定。”
行政院的这个决议当即作为“第1016号公函”送付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根据公函中罗列的驻苏代表团的来电和外交部的意见,再参考实业部部长陈公博会后向中央政治会议提出的意见,可以看出,行政院之所以建议对苏复交,主要是基于两点理由:第一,若中国继续拒绝复交,苏联很可能正式承认“伪满洲国”,此举必将加强“伪满洲国”的地位,助长日本的气焰,国际影响极大;第二,与前年不同,美国的舆论现已趋向于美苏建交,美苏双方已有接近倾向,朝野均有联美心理的中国,“不妨与美采共同途径”。
对照一下行政院的观点和前述“联苏”论者的看法,可以发现二者之间存在着以下两大区别:其一,“联苏”论者把“复交”与“联苏”混为一谈,且以“联苏制日”为复交的第一目的;行政院的“复交”建议,则只是慑于苏联外交压力的被动行为,着眼点首重阻止苏联“亲日疏中”,而非“联苏制日”。
第二,“联苏”论者出于对英美的失望而主张对苏复交和联合;与之相反,行政院的复交建议虽然也有对英美因素的考虑,但其中占主要地位的不是对英美的失望感,而是某种安心感,即:既然连美国都在接近苏联,则中国即使对苏复交,也不必像过去那样担心丧失国际同情。
4、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的忧虑
5月15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在接到行政院的“第1016号公函”后,决定先将其“交外交组审查,并推朱家骅、邵元、顾孟余三委员参加讨论,由邵委员召集”。
5月19日,外交组一度决议“积极准备对俄复交”。然而,在其随后提出的《中苏复交问题方案》中,却几乎看不到对复交有什么“积极”的意向。
首先,该方案一开始就对中苏复交提出了两大忧虑,即:
(一)英美法意等国或则与苏联邦交尚未恢复,或则虽与苏联互易使领而感情未臻融洽。对于我国此时与苏联复交,将认为东亚形势骤变,难保不谓我方已与苏联携手,致对我渐失其同情。
(二)日本究竟有无侵略野心,现尚不可知,惟其欲攫取中东路以巩固北满地位,证之近日形势,益见明显。……日本而逼苏联太甚,苏联之必出自卫,可以断言。彼时战区恐在中国领土,中国宁有袖手旁观之理?中苏果于此时先行恢复邦交,则一方固可为互助之张本,而一方或将引起日本绝大之疑虑,甚至宣传苏联有供给我方军火之事,借以促进日苏之冲突,而令欧美各国信日方之扩大东亚战局,为防止中苏之联合挑战,届时我国事实上能否为有力之交战团体,是在今日之充分准备。
从以上忧虑出发,“方案”在强调“与苏联复交一事不得不妥慎进行”后,建议采取以下“具体办法”并就两种途径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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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与英美法意等国同时接洽,告以中苏会议原有东路、通商、复交三大问题,兹拟先行复交后,续议其余问题;中国政府并无与苏联为任何军事或政治上结合之意志。
(二)一面为适当之宣传,宣传要点为防共与复交系属绝对两事,而复交与联俄亦属不相关连之问题,俾对内对外,不致发生误解。
(三)与苏联进行复交,有下列二途:甲,与苏联政府互换照会,实时恢复使领关系,不附任何条件。乙,不用复交形式,而径与苏联缔结互不侵犯条约。该约一经签订,两国邦交当然恢复。
6月6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举行第三一三次会议,秘密决议:外交组所拟方案除第三之甲项办法由外交部审度情势再行提出决定外,其余“均照通过,交外交部办理”。
这样,行政院的对苏复交提议实质上遭到否决,《先订互不侵犯条约》成为国民政府的对苏新方针。
绕开复交这个必不可少的前提而先同尚无邦交的国家缔结《互不侵犯条约》,完全是违反正常顺序的。它表明,在“公然的对苏回避”这一“九一八”以来的对苏基本态度因苏联的外交压力而无法再维持下去以后,国民政府决策层仍然不愿翻然转变,而企图通过敷衍的方法,达到既阻止苏联进一步亲日疏华,又避免无条件对苏复交的目的。
因此,它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对苏回避方针。
作为对刚刚结束的上海抗战的总结,国民政府决策层基于上海抗战时期受到内外夹攻的教训,再次确认“外患”根源于中国的“内忧”,而“内忧”又以中共的武装革命为甚。因此,在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三一三次会议结束不久,蒋介石于6月中旬召集党、政、军首脑在庐山举行会议,正式确定了“攘外必先安内“的国策,而其中又以消灭中国共产党为当务之急。
要贯彻这个国策,势必重新研究中共和苏联的关系。
结果,反苏论调再次在国民党内高涨起来。譬如,6月底,湖南省政府主席何键利用一封“公民来信”,大声宣扬对苏复交有“八大弊害”。
何键所宣传的来信和他本人加注的意见,可以说是代表了当时国民党人对“一意剿共”与“对俄复交“二者之政策性矛盾的普遍观点。
正是基于这种观点,前述6月中旬的庐山会议在决定优先“剿共”的同时,决议:“对苏复交虽正慎重审议之中,但目前尚非其时,仍以维持现状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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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前述中央政治会议关于《先订互不侵犯条约》的决定,是从外交上的忧虑出发确立了“变相的对苏回避”方针的话,那么,庐山会议“维持现状”的决定,则是从内政上的忧虑出发,进一步强化了这个方针。
结果,国民政府在继续对苏回避的同时,还试图通过强调中日两国在反苏防共问题上的“共同利害”,来说服日本改变对华政策,实现中日亲善。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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