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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遭殃。本是邻里间因房屋受损引发的普通纠纷,却因责任认定与赔偿金额各执一词,演变成耗时耗力的诉讼僵局。3月20日,潼关县人民法院四知法庭秉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成功调解一起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高效调解化解邻里矛盾,促成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为僵持已久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原告王强(化名)与被告李军(化名)系上下楼邻居,李军居住于顶楼,房屋附带一处露台。2025年7月,因突降暴雨,李军家中露台排水不畅,大量雨水淤积后渗漏至楼下王强家中,导致王强房屋墙面、吊顶出现不同程度浸泡受损。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责任划分、损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强认为,李军擅自改造露台排水管道,是造成排水不畅、房屋漏水的根本原因,要求李军全额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4000元。李军则主张漏水系暴雨天气“天灾”所致,拒绝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也因此变得十分紧张。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立足化解实质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初衷,全力开展调解工作。经细致研判案情,法官深知此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若精准认定房屋受损程度与渗水因果关系,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但鉴定费用偏高,不仅会大幅增加双方诉讼成本,还会拉长纠纷处理周期,更不利于修复破损的邻里关系。
为此,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一边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一边抽丝剥茧开展释法明理,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反复沟通协调、耐心疏导,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理性看待纠纷,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李军一次性赔付原告王强财产损失10000元,双方就本次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无争议。调解协议签订当日,被告李军当场足额支付赔偿款,一起险些激化的邻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案的成功调处,是潼关县人民法院四知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生动实践。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用心用情化解群众身边的“小纠纷、小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司法温情守护邻里和谐,用实际行动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防线。
来源:渭南日报 通讯员 单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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