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南钥城,凌晨三点多。
一名32岁的新加坡男子,被人用利器捅了脖子。
不是划了一下,是“严重刺伤”,颈部的伤口深到送进医院都救不回来。天亮之前,人就没了。
大马警方赶到现场,调监控、查身份、追行踪。很快锁定了一伙嫌犯,5个人,有新加坡人,作案之后分头跑。
其中一个人跑得最急,直接往新加坡方向冲。结果呢,在新山关卡就被拦下了。大马警方早就在那儿等着了。
另外4个人跑得快一点,抢在封锁之前过了关,回到了新加坡。
跑回来了,然后就安全了?
有人大概是这么想的。回了新加坡,就是自己地盘了,警察总不能把自己人交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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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刑事侦查局可不这么想。大马警方一个电话过来,CID直接启动全岛追踪。效率高到什么程度呢?案发后不到一周,3月19日,人就锁定了。
德曼花园,BLK 40,一间组屋单位。
警察到的时候,门是锁着的,窗户关得严严实实。里面一对男女,打定主意不开门。
他们大概以为,不开门就没事了?
警方没跟他们废话。楼下停了3辆警车、2辆镇暴车、4辆民防救援车,外加一辆救护车。民防部队在地上铺了安全气垫,防的不是火灾,是有人跳楼。
楼上也没闲着。警察进了楼上邻居家,从客厅、厨房、客房的窗户分别吊绳子下去,垂到目标单位的窗外。手里拿着工具,准备破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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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后来跟媒体说,来了五六个警员,“这搞得很大阵仗,我觉得应该是很严重的案件”。
僵持了5个小时。
最后还是进去了。
另外两名嫌犯,也在新加坡其他地方被逮捕。四个人,三名23到29岁的男子,一名27岁的女子。当天傍晚,新加坡警方就把人移交给了大马警方。
移交得那叫一个干脆。
有网友评论说:“逃回新加坡,以为新加坡政府可以保护他们……”
也有人懂行:“新马是有引渡协议的,应该逃去泰国。”
还有人支招:“跑去印尼、北马,那边可能抓得没那么快。”
最有意思的一条评论是:“逃回新加坡就是自投罗网。”
这话说得真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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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帮人大概是慌不择路了。跑的时候满脑子只想着“回家”,忘了回家那条路,正好通到警察局门口。
新加坡和大马的警察,平时在各种跨境犯罪会议上不知道喝了多少杯咖啡。你跑得再快,能快得过电话?
大马警方说了,这案子还在查,以谋杀罪论处。
想想也是,凌晨三点,用利器捅人脖子。跑的时候分头行动,有人冲关卡,有人躲组屋。这不像是临时起意,倒像是早有准备。
只是他们没准备好的是,回了新加坡,反而被堵得更快。
有人问,新加坡不是法治社会吗?法治社会,难道不应该保护自己人?
法治社会的意思,大概是:犯法的人,不管在哪里,都要被追到。
这4个人,大概也没想到,自己最熟悉的那扇家门,最后是警察帮着打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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