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河南游客沙先生向媒体反映,他在开封万岁山景区游玩时,用专业设备给妻子拍照被万岁山景区3次阻拦,景区禁商拍合理吗?个人拍照边界在哪里?
公允地说,景区有权管理商拍,但用一刀切的方式把所有“专业设备”都挡在门外,同时多次误伤普通游客,从法律逻辑到服务体验,都不算合理;而普通人进景区拍照,只要不营利、不长时间霸占公共空间、不侵犯他人权益,一般都属于受保护的正当行为。
首先,景区禁商拍,合理的是“目的”,问题出在“手段”。
先看景区这次的做法:
时间点:景区从2月开始发布规则,禁止未经许可的商业拍摄
手段:禁止携带闪光灯、支架、反光板等专业设备入园
现实执行:只要设备“看着像是专业的”,工作人员就按商拍管理,多次上前盘问甚至驱赶
从管理目标看,景区并不是完全站不住脚。
![]()
确实存在大量“野生旅拍团队”
各地景区近几年普遍反馈:一些旅拍团队带着箱子、道具、反光板,一站就是半小时,一个景点被围得水泄不通,其他游客根本挤不进去拍照。还有拉客、强推套餐、纠纷频发的情况,这既影响秩序,也埋下安全风险。
景区负有维护秩序、安全的法定职责
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方,景区必须对人员聚集、设备摆放、安全隐患承担责任,这在旅游管理法规里都有授权。对明显营利性、占用公共资源的活动设立门槛,可以理解。
一些地区已经有“规范商拍”的先例
比如有城市公园要求商拍必须提前预约,节假日限制商拍数量,严禁长时间占位、揽客骚扰等,这些举措被视为在“保障大多数人游览体验”。
问题在于,万岁山这次用了最粗糙的识别办法:把“设备专业程度”当成“是否商拍”的判断标准。
现实结果就是:
只要你不是拿手机,手里多了个灯、支架、反光板,工作人员很容易直接归类为“外来商拍”,甚至不愿意做进一步核实和沟通
![]()
再叠加景区自己招募付费签约摄影师的制度,让外界自然会怀疑:
禁止外来商拍,是否同时在“保护自家付费拍照业务的独占利益”
从法律和合理性上看,有两个明显问题:
管理权不是“想怎么管就怎么管”
法律给景区的是维护秩序和安全的权力,而不是随意剥夺游客正常拍照权的权力。
如果禁止措施已经让大量普通游客的正常拍照需求无法实现,就超出了“必要限度”。
把设备和性质简单画等号,属于“粗暴推定”
![]()
专业设备只是一个“外在特征”,并不能自动等于营利行为。
普通人花点钱买一台好相机、带块反光板,给爱人拍一组照片,这在今天已经非常普遍,把这类行为一概按“商拍”禁止,本身就是对正常消费、正常爱好的误伤。
所以,可以这样判断:
禁止扰乱秩序的商拍,是合理目标
借机变成“专业设备一律驱逐”,甚至只许景区自家摄影师营利,就失衡了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不是反对“规范商拍”,而是反感“我花钱买票进来,给自己家人拍照都要被盘问三次”的体验。
其次,从法律和常识看:个人拍照的清晰边界到底在哪?
![]()
普通游客,在景区到底能拍到什么程度不算越界,可以抓几个实用标准。
第一,看有没有营利目的
如果只是给自己、家人、朋友拍照,不收钱、不打广告、不作为商品宣传的一部分,从性质上就属于“个人使用”。
这类行为,一般属于《民法典》里合理使用的范畴,只要不侵犯他人隐私和肖像、不违反景区针对文物、机密等特殊区域的特别禁止规定,就应当被允许。
第二,看是否过度占用公共资源
即便不收费,如果你做的事情已经严重影响了其他游客的正常使用,景区有权进行劝阻。
典型的越界行为包括:
在热门机位一站就是二三十分钟,后面排了一大串游客
使用大面积道具、背景板,堵住主要通道
搭建复杂支架、灯光,存在安全隐患
哪怕你嘴上说“不是商拍”,从效果上看,你已经在享受公共空间的“特权”,景区有责任出手。
第三,看是否侵犯他人权益
这主要是两块:
![]()
肖像权:恶意偷拍他人、抓拍隐私画面、把别人的脸放到网络上博眼球,都可能构成侵权
安全权、安宁权:设备乱放、线缆横拉、在人群里频繁后退、奔跑,妨碍安全和他人正常游览,也可能被制止
在这起事件中,沙先生是给妻子拍照,主体清晰、无他人参与、也无霸位占道的报道,显然不在上述禁止范畴内。
所以更合理的做法或许是:
工作人员可以上前了解情况,但在确认不是收费行为、不影响他人后,应当允许继续拍摄
甚至可以通过简单标识、备注的方式,在当班团队内部做个提醒,避免同一个游客被反复盘查
那对双方有什么可执行建议?
![]()
对普通游客而言,可以简单记住几句话:
想放心拍,就提前看
出发前花一分钟翻一翻景区公众号、官网,有没有对商拍、设备的明确规定,心里有数。
想拍得好,又不被盯,就少占、有礼
即便用专业设备,也尽量减少占位时间,不要在通道口、台阶等关键位置长时间布光摆造型,有人排队就主动让位。
遇到争议,先问依据,再留证据
工作人员制止时,可以冷静问一句:依据的是哪条园内规定,是否有公示。如果觉得对方执行过度,可以拍照记录现场提示牌、对话过程,事后通过景区投诉电话、12345或者当地文旅部门反映。
给景区的建议,更关键在于从“粗放禁令”走向“精细管理”:
不要拿“设备”当唯一标准
可以综合看是否收钱、是否频繁带客进园、是否长期占位、是否使用大面积道具等更实质的特征,而不是看到三脚架就紧张。
![]()
建议建立公开透明的商拍预约机制
比如:
提前线上预约,限定每天商拍组数
高峰期限制商拍时段
对拍摄区域、时间长度、禁止行为做清晰说明
让愿意合规经营的团队有路可走,也让游客能自由选择是否使用付费服务
严格区分“保障秩序”和“保护自营利益”
如果一边高举“禁商拍”的旗子,一边只允许自家合作摄影师收费,很容易被公众理解为变相垄断。哪怕从业务角度能带来短期收益,长期看对口碑、对监管风险都不划算。
所以,这起事件的争议点,不在于要不要管商拍,而在于怎么管——
真正合理的边界应该是:
景区可以也应该规范营利性、扰乱秩序的商业拍摄活动
但不能因为防“黑拍”,就把所有拿着专业设备的普通游客一视同仁赶走
普通人只要是给自己和家人拍照,不收费、不霸位、不侵权,原则上就应当被尊重和允许
当规则能说得清、执行能讲得通,游客在镜头前才会真正放松,景区在镜头里才会好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