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宿迁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根据全市各县、区灭火救援工作实际需要,宿迁市消防救援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专职消防员(编外),具体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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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报考条件(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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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原公安消防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或具有两年以上消防工作经验的;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可放宽年龄至35周岁(1991年3月25日之后出生)。
3、身体、心理健康,身高1.60米以上,报考专职队员双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精神病史、遗传、传染性、慢性疾病、纹身、吸毒史、腰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
(2)本人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或直系亲属、近亲属被判处刑罚,个人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个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
(3)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因违规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被原单位开除辞退的;
(6)曾在本地区从事专职消防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2年的(2024年3月25日后离职的);
(7)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8)法律及职业相关制度规定不得聘用的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其他情形。
5、对故意隐瞒上述情形获取录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解除劳动合同,且今后不得再次报考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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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和报名
本次招聘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与公示、聘用步骤实施。
报名方法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报名。
应聘人员请本人携带好以下材料到相应地点报名:
(1)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照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主和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7日内征信报告(详细版)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执勤车驾驶员,须携带B2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退伍证、荣誉证书、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现场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宿迁市消防救援局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所有报名人员现场加入报名工作群。后期所有通知将以群内通知为准,报名时递交的个人材料请用牛皮纸专用档案袋封存。
报名起止时间:
2026年3月26日9:00起-4月9日17:30止。
报名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富康大道2188号消防救援局战勤保障专职队。(仅限报考宿城、宿豫、经开区、湖滨新区、高新区等城区单位)
联系电话:0527-80909138
宿迁市沭阳县苏州东路119号沭阳县消防救援局(仅限报考沭阳县消防救援局)
联系电话:0527-80631755
宿迁市泗阳县解放路8号泗阳县消防救援局(仅限报考泗阳县消防救援局)
联系电话:0527-80832119
宿迁市泗洪县经济开发区富康路1号泗洪县消防救援局(仅限报考泗洪县消防救援局)
联系电话:0527-8082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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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招聘对象,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后续的招聘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见报名群内通知。总成绩计算方法:
1、战斗员、通信员、消防设施操作考评员:体能测试成绩50%+岗位适应性测试20%+面试成绩30%=总成绩(同等成绩的按照体能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2、执勤车驾驶员: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同等成绩的按照体能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3、出纳:体能测试成绩30%+岗位适应性测试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总成绩(同等成绩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4、消防文员: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总成绩(同等成绩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一)体能测试
专职队员依据男子组体能测试成绩对应分值与测试办法(附件3)执行。专职队员体能测试共5个项目,分别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4*10米折返跑、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每个项目20分,总分100分。1000米跑不得分或体能测试总分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消防文员体能测试根据报考者性别分别依据附件3、附件4执行。
(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
岗位适应性测试共2个项目,分别为徒手登10楼和拖拽,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笔试
会计、出纳、防火监督员、消防宣传员岗位参加,采取闭卷笔试,按岗位分类命题。
(四)面试
以结构化形式考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及入职动机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补录
录用单位招聘人数不足的,经招聘单位与考生协商一致,在全市完成全部考核项目的考生中择优调剂补录。
五、体格检查
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专职队员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消防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统一集中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迁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开展政治审查,政审结束后,在招聘发布平台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
七、录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建立人事档案。
2、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3、薪资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递增。培训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培训试用期间不定岗)。正式录用后薪资按照宿迁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保障标准》及各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4、根据工作性质,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发放服装被装,开展评比表彰,组织健康体检、集中培训学习。
5、培训试用合格后,专职队员工作地点由所属消防救援局(大队)根据消防队站执勤实力情况统一安排,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驻勤管理工作制,每月安排8天带薪休假,外省市队员可采取集中休假制度(具体依据所在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八小时工作制。
6、对表现突出,志愿加入党(团)组织的专职消防员纳入本单位党(团)员培养、考察、发展计划。组织表现优异的专职消防员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驾驶员等技能培训。
7、按照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工龄工资,退役士兵兵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的工作年限叠加计入工龄。
八、特别提示
1、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退伍军人及毕业学生踊跃报名参选。除交通、住宿、体检等费用由考生自理外,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复印件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3、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热点问答
1、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所属消防救援局(大队)根据消防队站执勤实力情况统一安排,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驻勤管理工作制,每月安排8天带薪休假,外省市队员可采取集中休假制度(具体依据所在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八小时工作制。
2、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的工作待遇?
答:宿迁市消防救援局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工作满一年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3、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规划是怎样的?
答:宿迁市消防救援局为每一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详细规划了职业发展道路。专门设立了队长、副队长、指导员、副指导员、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岗位,拓展一线执勤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并且设立通信员、执勤车驾驶员、战斗员等岗位;设立先进个人、“最美消防员”等年度奖项,可在应急管理系统内记功、嘉奖,可申请加入中国共青团、中国共产党。
4、应聘人员如何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
答: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宿迁消防公众号招聘信息,特别是要注意接收、随时查看招聘工作群内通知消息。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应聘考核。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及相关专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等材料。应聘过程中产生的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或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且今后不得再次报考本单位。
6、遇到有中介机构以帮助报名、保证录用、选择岗位为由收费介绍工作如何处理?
答: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由宿迁市消防救援局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招聘过程中宿迁市消防救援局不收取任何费用(个人体检费用、住宿、交通等费用除外),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行为与我局无关,我局保留最终诉诸法律的权利。
十、本简章由宿迁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09138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富康大道2188号宿迁市消防救援局。
附件:
附件1:《宿迁市消防救援局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报考人员风险承诺书》.docx
附件3:《男子组体能测试成绩对应分值与测试办法》.docx
附件4:《女子组体能测试成绩对应分值与测试办法》.docx
来源:爱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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