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1月起,楚雄州以元谋县为起点,率先在全省探索推出“马路学堂”勤务模式。
这项创新并非另起炉灶,而是巧妙“活化”现有警务资源:依托街头警务岗亭的前哨阵地作用,结合警用车辆的流动性,采取“城镇设固定点、乡村搞流动课”的方式,把交通安全课堂直接“开”到群众身边、摆在街头巷尾。
经过一年多的深耕细作,“马路学堂”已从一个主要针对违法当事人的教育点,逐步迭代为群众愿意走近、乐于参与,甚至主动“打卡”的平安文化符号。
双轮驱动促守法习惯养成
11时20分,正值学校放学时段,楚雄市鹿城北路接送学生的车流逐渐增多,一支交警整治小组正在对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家长进行劝导。
“我们的警力部署跟着群众出行规律走,必须加强管控高峰时段、重点路段。”执勤民警徐光平介绍,这种动态、精准的路面查处,在楚雄市的学校、医院、人员密集路段是常态。
然而,处罚与管理并非最终目的。如何让安全头盔从“要我戴”的被动要求,内化为“我要戴、自觉戴”的主动习惯?楚雄市交管部门“双管齐下”:一手抓路面常态严管,一手抓宣传精准“滴灌”。
他们自主研发“交通安全微课堂”微信小程序,将其打造成柔性执法和教育引导的线上阵地。在路面纠违时,民警会引导首次违法的驾驶人扫码进入小程序,在线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完成一次提醒教育;若再次违法,则需在线观看警示教育片;第三次违法,需参与交通安全知识答题或路口交通劝导体验;对于屡教不改者,则依法严格处罚。
这套“承诺教育—警示学习—体验劝导—依法处罚”的四级渐进式执法模式,既体现了法律的刚性,又赋予了教育的温度。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累计已有超过9200名道路交通违法人通过小程序完成首次安全承诺,而因反复违法进入第三级“体验教育”环节的不足百人。“路面见警力”与“掌上有课堂”的同频共振,有效推动守法从“被动遵守”向“主动选择”转变。
“小手牵大手”守护千万家
“爸爸,你明天来接我如果不戴头盔,我就不坐你的车了。”在楚雄市某小学门口,一名小学生正一脸认真地“教育”着前来接自己的家长。这一幕,如今在楚雄各小学放学时分并不少见。
自2025年10月起,楚雄市教育体育部门牵头,与公安交管部门深化警校联动,全面启动“小手牵大手”交通安全守护机制。各学校将佩戴安全头盔等内容纳入日常安全教育,鼓励学生成为家庭交通安全的“小小监督员”和“安全宣传员”。在上、放学高峰,护学岗民警与学校值周老师协同配合,对未佩戴头盔的家长进行劝导,并将情况适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班级,由孩子回家对家长进行“再督促”。
“孩子的话,家长最容易听进去。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最终影响整个社区。”楚雄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相关负责人如是说。这条以校园为原点、辐射至千家万户的安全教育链条,正在构建起一种良性循环,让“骑行戴盔”的安全理念如春风化雨,深深扎根于每一个家庭。
“共享头盔”守护山区农村
治理创新的探索,并未止步于城镇。在山区面积广、群众出行主要依赖摩托车的农村地区,楚雄州同样给出了充满温情的答案。
南华县红土坡镇是周边山区群众进城办事、购物的必经之地。镇中心学校的480余名学生,其家庭出行几乎都靠“一车一骑”。
为确保这480个家庭的出行安全,红土坡派出所与镇中心小学联合发起“共享头盔”守护行动。派出所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立借用点,投放了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头盔,建立起“免费借用、自觉归还、定期消毒”的信用循环机制。家长接送孩子若忘记携带头盔,可随时登记借用,下次归还即可;配合民警在借用点现场进行的简短安全讲解,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
目前,这一“花小钱办大事”的模式已从学校推广至镇卫生院、各村(居)委会等10多个人员聚集点。一顶顶流动的“共享头盔”,以低成本有效破解了农村地区安全防护装备配备不全的难题。
安全宣传融入出行“毛细血管”
针对山区道路里程长、驾驶人易疲劳的特点,楚雄州进一步延伸交通安全宣传触角。
在南华县红土坡镇通往山区的龙潭山、礼社江等关键路段,当地派出所利用现有乡镇资源,打造多功能的“交通安全能量补给站”。
这些驿站不仅为长途驾驶的摩托车骑手、货车司机提供停车休憩、补充热水、平价食品、如厕等实实在在的便利,更巧妙地将安全宣传浸润其中。
站内设有交通安全宣传展板,配备太阳能语音提示器,循环播放注意事项;在沿途3座加油站,将精心设计的宣传海报贴在加油机旁,与付款二维码同屏呈现,让车主在扫码支付的间隙,也能自然而然地接受一次安全提示。
这种“休整中补给、服务中提醒”的模式,实现了对本地群众和过境驾驶人的“无感宣传”与“有感服务”,让安全意识在旅途的细微处悄然生长。
从元谋一地的破题试点,到10县市的创造性实践与全域发力,楚雄州将科技赋能、精细治理、人文关怀与社会共治深层次融合,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交通安全治理新路。
目前,全州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月平均值已稳定在90.20%以上,机动车驾驶人、前排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7.14%,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分别下降21.43%和50.00%。
记者 郭婷婷 通讯员 龙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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