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新建渡船擅自改变操舵装置的动力形式,且未增设人力操舵装置
01
案例概况
2026年2月5日,贵港海事局执法人员、贵港船舶检验中心验船师共同对新建客渡船“贵港客渡X”开展内河客船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该船仅设置一套由主机带泵的动力操舵装置,未增设人力操舵装置。与设计图纸限定的人力操舵设备不符。![]()
图1:使用主机带泵的动力操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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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操舵仪表台,无人力操舵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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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舵装置布置图,设计为舵链传动的人力操舵设备
02
案例分析
“贵港客渡X”船长为13.5m,安放龙骨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适用于《2024年内河小型船舶技术规则》。检查时仍在船厂水域,尚未交付使用。根据《2024年内河小型船舶技术规则》第3篇第6节:3.6.1.3对于仅采用一台电动或电动液压或主机带泵动力设备的,仍需设人力操舵装置。
经过核查,该动力操舵装置 的 型号 是船用产品,但未具备人力操舵功能。 船舶在主操舵动力装置故障时,没有备用的操舵动力装置,无法控制船舶航向,容易发生船舶失控险情事故,属于《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八)项的重大事故隐患。
该船《舵装置布置图》显示,原设计为舵链传动的人力操舵设备。但船厂为了控制成本,擅自变更为便宜但存在缺陷的主机带泵的动力操舵装置。
03
缺陷纠正
发现该问题后,海事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与验船师进行沟通,验船师现场对该缺陷进行勘验,确认了缺陷存在。考虑该船仍在船厂,未进行交付使用,由海事、船检部门负责督促船厂按照设计图纸更换合格的转舵设备,复查合格后,方可投入客运。
04
安全管理建议
(1)客船经营人:应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将安全投入放在首位。一是严格遵守船舶检验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严禁私自改装舵机系统及其他关键设备。确保船舶关键设备配备齐全、工况良好,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船舶设备维护保养体系。二是加强岸基支持,为船舶提供充足的备件支持和及时的岸基技术指导,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2)客船船员:一是强化开航前自查。将舵机测试作为每次开航前自查的必查项目。二是深化设备熟悉与培训。应主动学习掌握舵机等关键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法规要求,提升故障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定期组织舵机失灵应急演练,使全体船员熟悉在突发失控情况下的报告、抢险和乘客疏散程序。
(3)建造船厂:加强船舶质量自检制度落实,严格按图施工、把控生产质量。如确需修改设计,应向船检部门申请变更设计,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海事部门将持续强化内河客船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力度,对非法改装、设备缺陷未整改到位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全力筑牢西江水域航行安全防线。
来源 | 贵港海事局、广西海事局船舶监督处
审核 | 魏月星
责编 | 徐碧苑
编辑 | 钟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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