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张祎冰
法治护航,师者先行。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3月23日,范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组负责人于兴明走进范县第三小学,为全校教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法治授课,聚焦性侵预防、校园欺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强制报告制度等核心内容,为教师们送上一堂专业、实用的法治 “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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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伊始,于兴明结合小学阶段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校园保护工作实际,以一线办案案例为切入点,围绕四大核心内容展开系统讲解。在性侵犯预防板块,详细剖析了当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新趋势,结合网络社交、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景,讲解了如何识别侵害苗头、开展预防性教育及做好学生安全引导的实操方法;在校园欺凌治理板块,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了校园欺凌的法定定义,区分了学生间正常打闹与违法欺凌的界限,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早期识别、及时干预和妥善处置流程。
同时,于兴明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核心条款,解读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界定与干预措施,强调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要做好学生行为观察与心理疏导,通过家校协同筑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第一道防线;针对强制报告制度,重点讲解了教师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定报告义务,明确了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欺凌、虐待等情形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的要求,同时阐明了报告流程、信息保密规定及未履行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让教师们清晰掌握“谁该报、如何报、报什么”。
现场教师仔细聆听、认真记录,纷纷表示此次授课内容贴合教学实际、实用性极强,不仅丰富了法治知识储备,更掌握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方法,今后将把所学内容运用到日常教育教学和校园管理中,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守护和法治引导。
此次为教师开展专题法治授课,是范县人民检察院深化 “送法进校园”活动的重要举措,旨在推动校园保护责任落实,让教师成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传播者、安全防护的践行者。下一步,范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延伸普法触角,通过针对学生、教师、家长的分层分类普法,构建家庭、学校、司法协同发力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用心用情用法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审核:张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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