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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人专属微信号」
无人机≠无人管
泸州一男子“黑飞”18次
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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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
王某(化名)在泸州市龙马潭区
蓝光长岛国际小区附近
操控一架轻型无人机升空
他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备
也没有取得任何飞行批准
并且
该区域属于管制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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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线索后
龙马潭区反恐特警大队、安宁派出所
迅速展开调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
随着调查深入
办案民警发现
王某的“违法飞行记录”
远不止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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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正式实施
在短短两个多月内
王某在未报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
累计操控无人机飞行18次
其中6次超过了真高120m的限制
甚至飞达了
440m的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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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升空
他都抱着
“反正没人发现”
“飞着玩玩而已”
的侥幸心理
殊不知
每一次“黑飞”
都可能对公共安全
飞行秩序造成潜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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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后,王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
无人机不是“玩具”,天空不是“法外之地”
广大无人机爱好者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做到:
✅ 实名登记,合法飞行
✅ 提前报备,按规飞行
✅ 禁飞区域,坚决不飞
✅ 安全意识,时刻牢记
每一次守法飞行,都是对他人安全的负责,也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
平安泸州 使命必达
发布/泸州公安新媒体
编辑/毕宇鑫(实习)策划/C 审核/邹佶宏 审定/谷川
本文@平安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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