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已于3月1日开始,随着个税汇算的进行,在大家积极晒出退税“红包”的同时,也出现一些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虚假申报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个税汇算等不良情形,引发舆论关注。
据了解,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共设立子女教育、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指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指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指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目前来看,个人信息冒用较多出现在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三项专项附加扣除上。”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黄立新告诉记者,为更好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防范专项附加扣除乱填和冒用子女信息或老人信息虚假填报等问题,税务部门进一步强化数据运用,对于纳税人超额或超比例填报子女教育、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专项附加扣除情形,予以远程阻断。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事先冒用或者错误填报了自然人纳税人的子女信息或老人信息,在该自然人进行填报扣除时系统会给出明确提示。如果提示是自己的家属亲友错误填报了扣除信息,纳税人需尽快与家属亲友进行协商,修改填报内容,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黄立新介绍。
“如果提示被陌生人冒用了信息,也不用惊慌,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将对该信息予以核实,核实无误后将督促错填方删除相关信息或暂停错填方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黄立新说。
黄立新提醒,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虚假申报、冒用他人信息进行个税汇算,不仅是税收违法行为,更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经查实,不仅面临退还税款和罚款,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纳税人要如实填报自己的收入、扣除等信息,切勿听信旁人“退税秘籍”,依法诚信办理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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