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正在变得越来越强大
人工智能与区块链融合为著作权保护带来新契机,在著作权归属认定、著作权合理使用认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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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数字化技术日趋成熟,互联网技术蓬勃发展,知识创作的形式日益多样化,知识传播途径日益多元化,知识创作呈现出繁荣景象,同时,对著作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数字化与网络化在为知识创作和传播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著作权侵权行为大开方便之门,使侵权行为变得更加隐蔽、多样且难以监测。面对复杂多变的侵权态势,传统著作权保护模式逐渐难以应对,行政监管受限于人力物力而难以实现全方位监控;司法诉讼则面临取证困难、成本高昂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人工智能与区块链技术的兴起为著作权保护带来了新契机。人工智能具备强大的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区块链拥有实时记录、不易篡改、分布式管理等特性。二者有机融合,有望重塑著作权保护模式,构建高效、安全、公正的全新保护体系,为数字时代的知识创作保驾护航。
人工智能与区块链技术概述
人工智能,特别是机器学习技术,是一门致力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类智能的技术领域。其涵盖多个关键方面:机器学习通过让计算机自动从海量数据中学习规律与模式,实现对新数据的预测和决策;自然语言处理使计算机能够理解、生成和与人交互语言,打破人机交流障碍;计算机视觉赋予计算机理解和分析图像内容的能力。
在著作权保护领域,人工智能具有巨大的应用潜力,其能够对海量网络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快速精准地识别侵权内容。在文本识别方面,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从词汇、语法、语义等多个层面进行分析,不仅能识别直接复制粘贴的明显抄袭行为,而且能甄别改头换面的隐性抄袭行为,并及时发出预警。在图像识别方面,通过建立庞大的图像数据库,提取并标注已知版权图像的特征,当监测到新图像时,提取其特征并与数据库中的图像特征进行比对,一旦相似度超过设定阈值,即判定存在侵权风险并预警。由此可知,人工智能能够高效识别和分析海量著作权作品信息,迅速发现侵权行为并及时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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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数据库系统,采用链式数据结构,以“区块”形式存储数据,并通过时间链串联形成“区块+链”的数据形式。其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存储与验证数据,借助密码学确保数据传输和访问安全,通过智能协议操作数据,通过分布式共识算法生成和更新数据。
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去中心化意味着所有节点地位平等,不存在单一的中心控制节点,由于数据存储和管理分散在各个节点,从而避免了因中心节点故障或遭受攻击而导致著作权数据丢失或篡改。不可篡改使得数据一旦记录在区块链上,任何试图修改数据的行为都需要控制超过半数以上的节点,从而确保著作权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可追溯性则确保区块链上的每一笔交易和数据变更都能被清晰追踪,从作品创作的初始记录到后续的版权交易,所有信息都完整保留。因此,区块链可用于记录著作权作品的创作时间、作者身份信息、权利归属变更以及交易详情等关键信息。此外,区块链的智能协议功能将可自动执行的合约条款部署在链上,并在满足预设条件时自动触发。这一功能使得在著作权作品交易中自动执行交易条款,并完整记录交易过程,既简化交易流程,又有效防止交易纠纷。
人工智能与区块链融合在著作权保护中的应用
人工智能与区块链作为新兴前沿技术,各自优势独特且互补。人工智能凭借强大的数据分析和模式识别能力,能够高效处理海量著作权相关数据,实现对著作权作品的智能监测与内容识别。区块链以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为著作权创作、登记、流转、使用等信息提供可靠记录与证明。二者融合后,优势进一步放大。区块链为人工智能提供真实可信的数据基础,人工智能助力区块链实现更智能的分析管理,可以应用在著作权保护的多个环节。
首先是可以应用在著作权归属认定中。2023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李某与刘某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案件涉及的图片虽然通过人工智能生成,但从模型的选择及选取、提示词及反向提示词的输入、生成参数的设置均体现出原告的取舍、选择、安排和设计,凝结了原告的智力劳动,具有独创性,构成作品。这一中国AI文生图第一案,明确了人类创作者通过智力劳动利用人工智能创作的成果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且人类创作者拥有著作权,判定核心在于人类创作者的智力劳动在创作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然而,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优化,其愈加智能化、自动化、复杂化,加上多个人工智能交叉引用的情况日益普遍,导致模型与算法的选取难以判断、创作主体难以识别,利用人工智能与区块链融合技术可有效解决这一难题。
在利用人工智能辅助创作作品时,可以将创作全过程,包括原始数据、创作主体等信息记录在区块链上。在后续可能出现的著作权纠纷中,通过分析区块链记录的信息,可准确判断创作成果的性质及权利归属。若区块链信息显示人类创作者在模型、参数、关键词选择和干预方面起到关键作用,应认定该成果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且著作权归人类创作者所有;反之,若区块链信息显示人类创作者参与程度低,仅通过基本要素创作成果,则需进一步探讨其是否为作品。若区块链记录信息量过大而难以厘清事实,可借助人工智能强大的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深入分析区块链上的海量信息,为创作成果的判定提供准确数据支撑。
其次可以应用在判定著作权合理使用中。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可以合理使用,即在特定条件下,他人无需著作权人许可或授权,也无需支付报酬即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例如,为学习、研究、欣赏、报道、科研、教学等目的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其立法宗旨在于平衡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权利义务,促进作品创作与传播,推动文化事业繁荣。
随着数字化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著作权合理使用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数字内容可低成本复制,借助网络即时传播,极易发生非合理使用行为且难以监测追踪;另一方面,网络技术的复杂性和网络环境的多样性导致作品使用和传播方式多元,传统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逐渐失效,合理使用边界愈加模糊,越界使用行为识别难度增大。如“二创”短视频的兴起,在激发互联网活力、推动原创作品宣传的同时,也引发大量侵犯原作品著作权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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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区块链融合能解决著作权非合理使用监测难的问题。首先,二者结合可自动识别和授权作品使用行为:人工智能分析使用行为,判断是否合理使用,合理则生成授权记录上链,不合理则需授权;区块链存储记录,确保真实可溯,方便著作权人管理。其次,人工智能学习法规和分析行为后,建立合理使用标准数据库,并用区块链记录以防篡改;随变化自动更新数据库,保证可追溯性。最后,人工智能以数据库为标准实时监测作品使用,比对发现非合理使用,自动生成侵权报告并通知著作权人;区块链记录报告细节,提供不可篡改的证据,助力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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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可以应用在著作权集体管理中。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为维护著作权权利人合法利益,依据相关法律设立的社会团体。经过权利人授权,该组织集中行使权利人部分权利,以自身名义开展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包括代表权利人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收取并合理分配作品使用报酬、监测作品使用情况以及针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
数字化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面临一系列挑战。一方面,作品传播途径多元化,从传统出版、广播到互联网平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难以对作品权利归属和使用程度进行统计分析。另一方面,处理海量作品和复杂权利关系时,该组织难以做到公平、透明分配,无法确保每个权利人获得合理报酬,且对潜在和现存的侵权行为维权困难。人工智能与区块链技术融合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有效途径,尤其在准确统计作品信息和合理分配费用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在确权环节,将人工智能强大的作品识别、分析能力和区块链不可篡改特性相结合,可实现高效的作品登记。利用人工智能对作品进行初步识别,明确作品形式和权利归属,然后将信息记录在区块链上,形成可靠的作品登记记录。不仅提升登记效率,而且确保信息真实可靠,防止篡改,减少权利纠纷。
在授权环节,完成作品登记后,人工智能根据作品特性和使用者需求,智能推荐合适的授权模式和费用标准,同时借助区块链智能协议功能,自动执行授权操作,确保授权过程公开透明。当使用者提出授权申请后,人工智能全面评估并通过智能协议与权利人达成授权协议,将授权信息记录在区块链上,便于查询管理。
在费用分配环节,授权完成后,人工智能实时监测分析作品使用情况,精确统计使用次数和应用范围,为费用分配提供翔实数据支撑。区块链依据人工智能统计结果,按照预设分配规则自动将报酬分配给权利人,其可追溯性保障了费用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在维权环节,一旦人工智能监测到侵权行为,区块链上记录的相关信息可以作为有力证据。智能协议自动启动维权程序,向侵权方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显著提高维权效率和成功率。
存在问题
作为新兴技术,两者融合在为著作权保护赋能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是法律制定滞后技术发展。人工智能与区块链作为新兴技术,其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法律制定的进程。在著作权保护领域,人工智能处理海量著作权数据时,存在着侵犯多项著作权的风险。人工智能在对作品进行分析、利用过程中,可能未经授权就侵犯了作者的发表权、复制权、翻译权、改编权等权利。区块链在著作权保护中的应用也存在法律不确定性。在记录作品独创性方面,区块链虽然能记录作品创作的时间、过程等信息,但目前对于这些记录如何确切地确定作品的独创性,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区块链智能协议的法律效力也处于模糊地带,智能协议自动执行合同条款,但在出现纠纷时,其是否能被法律认可、责任如何划分,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引。
第二是缺少技术标准、存在安全风险。人工智能领域存在多种模型,不同模型在算法、数据处理方式上各不相同。区块链领域的多个平台在数据存储结构、共识机制、接口标准上差异显著,导致数据兼容性与互操作性差。当将人工智能模型与区块链平台进行融合时,实现系统间互操作性、即时通信以及数据共享交换和算法协同操作成为关键难题。同时两者融合还存在安全风险。人工智能与区块链融合应用于著作权保护涉及大量作品数据与用户隐私信息。由于数据处理的复杂性和数据来源的广泛性,人工智能在处理数据时存在泄露数据、滥用数据的风险。尽管区块链技术具有数据安全性,中心化的特性和加密算法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数据的完整和不可篡改,但如果智能协议存在漏洞,仍可能导致数据被篡改或非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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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应用逐渐普及,带来了新的商业机会。
采用法律层面和技术层面的双重优化,可以解决两者融合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完善法律体系。对现有法律体系进行完善,需明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处理著作权数据的法律边界,对人工智能获取、使用、分析著作权数据的途径和方式进行界定,明确人工智能在学习作品数据时需获得授权且只能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规定区块链记录作品独创性的条件,制定包括技术原理、数据存储、时间戳等方面的判定标准,确保区块链记录的作品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独创性。明确区块链智能协议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认可其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自动执行条款的有效性,明确违约情况责任主体和承担方式。
其次是制定统一标准,加强安全保护。在统一标准方面,开展技术标准研究,对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的现有技术标准进行梳理,分析不同模型与平台的特点和差异,针对两者融合的关键技术,制定涵盖算法、数据格式和接口的统一标准。在安全防护方面,全方位强化安全保护措施。对作品数据及用户隐私信息采用高强度加密算法加密,确保数据在传输与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构建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基于身份认证与权限管理技术,仅授权特定用户和程序访问数据,杜绝非法访问。同时建立常态化安全审计机制,定期对人工智能模型、算法与区块链智能协议进行安全审计,利用专业安全检测工具与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安全漏洞,防止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及篡改,为二者融合应用于著作权保护筑牢安全防线,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人工智能与区块链融合为著作权保护带来新契机,在著作权归属认定、著作权合理使用认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虽然面临诸多挑战,但只要从法律层面和技术层面进行完善,就可以妥善应对。两者融合不仅能够全方位保护著作权,为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奠定坚实基础,更能激发创作者的积极性,创作出更多优良的作品,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
(文章来源:《创意世界》2026年3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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