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千龙网)
近年来,“益生菌”概念在牙膏、牙粉、漱口水等口腔护理产品中悄然流行,市面上宣称添加了益生菌成分的产品越来越多,其宣传的“功效”主要集中在抑菌、美白、清新口气等方面,更有甚者宣称使用他们的牙膏,能抑制或根除胃部的幽门螺杆菌。
然而,新京报记者对18款宣称添加益生菌成分的口腔护理产品调查发现,有17款产品未添加益生菌活菌,且添加量、菌株号普遍未明确标注;另有1款产品宣称添加了益生菌,但产品未标注相关成分。个别产品绕过牙膏“妆字号”的备案管理要求,以口腔抑菌膏、牙科分离剂等“消字号”“械字号”产品名义,打起了牙膏能治病的“擦边球”。
据益生菌及口腔护理领域专家解读,口腔行业目前应用的益生菌大多是灭活处理后的益生菌,严格意义上来说,该类物质不应该叫“益生菌”。灭活后的益生菌能否给口腔带来良好的有益效果,仍需要更多研究数据来证明,更多是一种概念性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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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款宣称添加益生菌成分的口腔护理产品。制图/张瑶
17款产品无一添加益生菌活菌
新京报记者统计的17款益生菌口腔产品样本中,有7款直接使用了“益生菌”名称,主要集中在牙粉和漱口水,如sakose益生菌亮白健齿洁牙粉、迪欧博士377益生菌炫白牙粉、皓齿健益生菌净焱净透漱口水等。其余10款牙膏、口腔抑菌膏等产品,也均在包装或销售页面中标称或宣称添加了益生菌,例如云南白药金口健益优冰柠牙膏、狮王小苏打美白清新牙膏等。
但根据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发布的《益生菌科学共识(2019版)》,益生菌的三个核心特征是“足够数量、活菌状态、有益健康功能”。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益生菌食品活菌率分级规范》、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食品用益生菌通则》两大团体标准对益生菌的定义,也均强调了活态、足够数量、对人体健康有益三大特征。
然而,经客服或厂家证实,此次调查的17款产品中,无一款添加益生菌活菌。商家能否使用或宣称“益生菌”概念及其功效存疑。
广东某牙膏产业科研人员解释,按照定义,益生菌是具有活性的微生物,在牙膏、漱口水体系中无法稳定存在,要么被表面活性剂等成分杀灭,要么大量繁殖导致微生物超标。因此,口腔行业目前应用的益生菌大多是灭活处理后的益生菌(后生元),“严格意义上来说,该类物质不应该叫益生菌”。
中国微生物学会永久会员段云峰也分析称,牙膏等产品的配方环境和加工过程对益生菌存活构成挑战,且国家法规对牙膏的菌落总数有限制,使得添加活菌不符合规定。“口腔护理行业益生菌主要通过添加死菌的方式实现,但不符合益生菌定义”。
菌株号、添加数量普遍成谜
从消费者知情权来看,这些产品中明示添加灭活菌(后生元)的并不多见,多数产品未明确标注菌株号及添加数量。
18款样本中,仅狮王小苏打美白清新牙膏、纳爱斯臻护抗口气牙膏、冷酸灵专研抗敏牙膏3款产品在包装上标注了“后生元”或“灭活型”等字样。其余15款均未注明,需咨询客服或商家才能获知。更有甚者,一款由“德国海外国际专柜店”销售的藤日制药牙科分离剂,产品页面宣称添加多种益生菌,但产品成分表中未标注。其生产厂家“苗方本草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客服却承认,由于产品执行医疗器械批文,“不允许有益生菌成分”,但实际有所添加。
与食用益生菌产品不同,这些益生菌口腔产品多数不标注明确的菌株号及添加量。在狮王小苏打美白清新牙膏、纳爱斯臻护抗口气牙膏、舒客悠净清新牙膏、抑风堂必幽停益生菌“牙膏”、SiworSpace口腔抑菌膏等多款产品中,益生菌相关成分均被归为“其他微量成分”或“辅助成分”。对于产品中益生菌添加数量,多家旗舰店客服表示“没有具体含量”,或以“商业机密”为由不予告知。
18款样本中,除狮王小苏打美白清新牙膏标注“益生菌AP-32”、SiworSpace口腔抑菌膏标注“副干酪乳杆菌JLPF-176”外,其他产品仅笼统标注益生菌或副干酪乳酪杆菌等成分。
漱口水行业人士李先生直言,目前行业内的益生菌产品多为概念性添加,不仅添加量微乎其微,且均为灭活状态。标注在“其他微量成分”中的成分,占比往往只有万分之几。
段云峰指出,益生菌(包括后生元)发挥作用存在剂量依赖性。根据国家药监局《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益生菌产品在保质期内活菌数不应低于10⁶ CFU/g。虽然该标准主要针对保健食品,但为功效声称提供了参考基准。许多口腔护理产品因需符合微生物限量标准,添加益生菌的总量可能很低。此外,益生菌功效具有高度的菌株特异性,不同的菌株功能存在差异,产品标注完整的菌株号是判断其是否经过功效验证的关键。未标注菌株号,则无法确认其所用菌株是否具有所宣称的口腔健康功能。
牙膏宣传的抑菌美白等功效多来自其他成分
尽管多数“益生菌”口腔产品本质是“后生元”产品,且添加量和菌株号不明,但这并不妨碍商家借益生菌概念宣称抑菌、美白、清新口气等功效。经行业专家证实,发挥这些功效的其实是其他成分,而非益生菌。
例如,主打“美白”的狮王小苏打美白清新牙膏,客服称益生菌作用是调节口腔菌群。五羊小苏打美白牙膏则明确标明,美白成分是碳酸氢钠,而非益生菌。主打清新口气的纳爱斯臻护抗口气牙膏,其“精盾抗口气科技”主要指水合硅石、柠檬酸锌等,益生菌作用是“帮助平衡口腔微生态”。牙博士益生菌漱口水中,抑制牙菌斑、减轻口臭的功能成分是西吡氯铵。BOP波普专研益生菌漱口水包装上标注其口腔清洁成分是指泊洛沙姆407。
相比之下,Avec Moi海洋之风均衡牙膏宣称的益生菌“功效”更为全面,涵盖减少硫化物、去渍亮白、持久清新口气等。据avecmoi旗舰店客服介绍,此款牙膏中添加的专利益生菌有缓解牙龈出血、减少牙釉质损伤、平衡口腔菌群,从而改善口腔异味、提升口腔免疫力的作用。
小鹿妈妈某旗舰店宣称其益生菌漱口水抑菌率高达99.9%。记者以商家身份联系到小鹿妈妈漱口水代工方。对方透露,该漱口水“99.9%抑菌率”并非来自益生菌,而是靠西吡氯铵等成分实现。
漱口水行业人士李先生也证实,牙膏、漱口水的抑菌功能主要来自广谱杀菌剂,清新口气主要依靠薄荷醇或香精,“益生菌有一定抑菌作用,但不是很强”。
上述牙膏产业科研人员进一步解释,牙膏、漱口水可通过功效成分(西吡氯铵、三氯生、柠檬酸锌等抑菌成分,或溶菌酶、葡聚糖酶、香精、活性炭等)减轻口源性异味,但解决不了消化系统引起的异味。美白功效则主要靠高清洁摩擦剂、螯合剂或漂白性成分实现。
对于灭活益生菌(后生元)在口腔产品中的作用,该科研人员认为其主要机理是通过抑制致病菌生长来实现,部分后生元中存在的生物表面活性剂也可减少致病菌生物膜的形成。但其是否真能带来良好的口腔有益效果,仍需更多研究数据证明。
段云峰也表示,许多口腔产品添加的益生菌总量可能很低,实际可能是通过益生菌的代谢产物或细胞碎片来发挥局部抗菌、抗炎作用,至于能否实现“显著抑制有害菌、重塑口腔菌群平衡”等系统性功效,目前缺乏足够的高质量临床证据支持。
部分产品违规宣称抗幽门螺杆菌
在灭活益生菌功效缺乏足够研究支撑的情况下,一些产品却在销售中夸大作用,宣称能够抑制、预防或清除幽门螺杆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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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款宣称能够抑制或防治幽门螺旋杆菌的口腔产品。 新京报记者 郭铁 摄
在“必幽停旗舰店”,一款“抑风堂”必幽停益生菌“牙膏”宣称三大菌清洁率高达99%。客服称,该产品可以预防和抑制幽门螺杆菌,“坚持使用必幽停口腔抑菌膏可以长期代替普通牙膏使用达到预防效果,避免家庭交替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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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幽停旗舰店客服宣称其产品可抑制幽门螺杆菌。 电商截图
另一款SiworSpace口腔抑菌膏,更是直接将“抑制幽门螺旋杆菌感染的副干酪乳杆菌JLPF-176的应用及产品”专利名称印在包装上,并在产品页面宣称“幽门克星”。客服介绍,该产品适用于幽门螺旋杆菌、牙龈炎、牙周炎等多种问题。抑制“幽菌”的原理就是其商品页面宣称的三氯生、副干酪乳杆菌等成分。
SiworSpace口腔抑菌膏产品页面宣称“抑幽清幽”。 电商截图
包装信息显示,这两款产品均由“天津济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新京报记者以商家身份联系到该公司一名业务人员,其表示,产品中的专利成分确有抑制幽门螺旋杆菌的功效,但随着监管趋严,如今在牙膏上明确写有此功能可能无法通过监管备案。其还透露,这两款产品走的虽是“消字号”备案,不是牙膏的“妆字号”备案,但“实际上和牙膏一样”。
另一款由“德国海外国际专柜店”销售的“藤日制药牙科分离剂”,标称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同样将“幽门螺旋杆菌”印在包装上,并在商品页面上用形近字宣称“三步哏(根)除 幽门螺旰(杆)菌”。店铺客服称,这款产品“可在刷牙的过程中释放有效成分,通过消化道直达胃部,激活肠道中的ATG诱导自噬关键因子,增强机体对幽门的自适应清除效果,同时可以很好地减轻口臭调理肠胃,从而达到从根源清除幽门螺杆菌的效果”,很多客户使用3盒左右效果就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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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日制药牙科分离剂商品页面宣称。 电商截图
然而,据该牙科分离剂标称的生产方“苗方本草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客服称,由于抑制幽门螺杆菌功效类的牙膏无法获得批文,因此申请了牙科分离剂类别,但产品实际就是牙膏。该客服还提醒,这款产品只能抑制口腔中的幽门螺杆菌,不能替代药品,对胃部的幽门螺杆菌无法起作用。
国家药监局数据显示,苗方本草药业(贵州)有限公司牙科分离剂备案的预期用途仅为“用于分离不同的牙科材料”,并无抑制或预防、治疗幽门螺杆菌的功效。备案成分中也并无商家宣称的副干酪乳杆菌等益生菌成分。
专家:相关宣传涉嫌违规,消费者需警惕
早在2022年,国家药监局就曾发布文章明确指出,宣称具有“抗幽门螺杆菌”的牙膏等产品可能添加了广谱抑菌剂。没有证据证明,通过使用牙膏刷牙能够对存在于胃部的幽门螺杆菌产生影响。长期大量使用广谱抑菌剂,可能导致口腔内菌群紊乱,不利于口腔健康。
漱口水行业人士李先生也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幽门螺杆菌”在牙膏或口腔产品功能备案中已经属于禁用词汇。
另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发布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办法》出台前,我国牙膏市场上功效宣称较为混乱,随意宣称“消炎镇痛、止血”“促进幼儿长牙”“修补牙洞”“闭合牙缝”“稳固牙齿松动”“让牙齿再生”“治疗幽门螺杆菌”的情况层出不穷,部分宣称与药品、医疗器械的界限模糊,严重误导了消费者,也给消费者健康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邓勇分析认为,无论是牙膏、消字号口腔抑菌膏,还是一类械字号牙科分离剂,若宣称“抑制、预防或治疗幽门螺杆菌”,均涉嫌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他指出,《牙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禁止牙膏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其他广告禁止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消毒管理办法》也要求消毒产品标签不得暗示治疗效果。而一类械字号牙科分离剂的备案功效仅为隔离、防粘连,并无治疗幽门螺杆菌的批准功效。上述产品的宣传内容已超出备案范围,构成虚假宣传与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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