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气象局
关于开展2026年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规定,现对2026年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
一、投入使用后的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石油、化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储存、输送销售等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二、已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主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检测资质证,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活动,严禁无资质、超资质或非法挂靠从事检测活动 。
四、已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单位或者个人拒绝进行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雷电防护装置所有人或者受托人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雷电防护装置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
咨询电话:0564-3378116
监督电话:0564-3288762
六安市气象局
来源:六安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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