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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作为厂区、物流园区、各类货场等地常见的搬运设备,其使用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鼓励公众参与叉车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蓬江区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市民和企业员工积极举报叉车违法行为,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一、什么是叉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目录》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叉车属于特种设备中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可由司机直接操纵(含遥控),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三向堆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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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叉车的共同特征
(一)有货叉(两条扁而尖的用于搬货物钢叉);
(二)有门架(能将货物抬升至一定高度);
(三)自行式(有动力、非人力使其行驶)。
要同时满足以上三大要素的车辆才是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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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见的叉车违法行为
(一)未经使用登记(无车牌)的叉车作业(使用);
(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叉车作业(使用);
(三)出租未经使用登记(无车牌)的叉车;
(四)出租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叉车。
叉车属于移动式特种设备,体积较小,机动性较强,因此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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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途径:微信公众号-江门易办事-江门12345-投诉举报。
(二)建议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
(三)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线索明确——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并提供了关键证据(如:对叉车正在使用时的违法行为进行照片和视频拍摄);
(2)管辖范围——举报的叉车违法行为发生在蓬江区内(不含建设工程工地使用或道路行驶的叉车),且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掌握;
(3)查处有效——举报内容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或重大事故隐患、结案并被行政处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一次及时举报,都可能避免一起事故。蓬江区市场监管局期待广大市民和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叉车安全共治,争当安全生产的“吹哨人”,共同守护我们工作与生活的平安环境。
编辑 | 蓬江发布编辑部
来源 | 蓬江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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