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金价格持续上涨,除了装饰价值外,其投资价值也越发受到消费者青睐。然而,有人却在这股黄金投资热潮下动起了歪脑筋,通过“以假乱真”手段,骗取好友26万余元。近日,经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25年4月,黄金价格持续走高,实物金条成为投资热点。黄金饰品爱好者盛某也跟随市场潮流,从经营珠宝店的多年好友秦某处购买了400g金条作为投资储备。同年7月,盛某前往打金店,欲将部分金条加工成金手镯。
“你这个是铜的,不是金的呀!”店主检验“金条”后面露难色。盛某大惊,一边报警一边联系秦某讨要说法。秦某配合前往派出所,但途中仍向盛某辩解称金条是被人掉包了,自己也是受害者。直到到达派出所后,秦某才放弃侥幸心理,承认了犯罪事实。
原来,秦某从毕业起就从事珠宝行业网络运营,后来自己也经营了一家珠宝店。有着丰富珠宝行业从业经历的他能说会道,经常帮朋友评估珠宝、翡翠品相,因此深受朋友们信赖。然而,表面光鲜亮丽的他,背后实则早已因经营不善等原因身负数百万债务。负债累累的秦某一直依靠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维持着生活,但这样“走钢丝”的日子终不能长久,在巨大的债务压力下,秦某将犯罪的双手伸向了自己最熟悉、也最信任他的朋友。
2025年4月,秦某通过微信主动联系好友盛某,利用自己长期经营珠宝店、在朋友圈频繁发布黄金首饰广告所建立的“行家”形象,向其透露自己手头有一批难得的“低价囤货”“足金999.9”金条,并表示可以每克600元的“友情价”转让。相较于当时每克约760元的市场价,这个价格极具诱惑力。“金价还会上涨,买到就是赚到!”在秦某的鼓动下,盛某基于对多年好友及其专业背景的信任,毫不犹豫地相信了这套说词,随后向秦某转账6万元,购买了一根100克的“金条”。
初次得手后,秦某的贪欲并未满足。几日后,他又将目标转向了盛某的同事贾某。他故技重施,向贾某推销“低价黄金”。当盛某得知贾某也有意购买时,不仅未起疑心,反而决定追加投资。最终,盛某再次向秦某转账支付20余万元,用于购买总计300克的金条。
然而事实上,秦某交付的“金条”都是其从网络平台购买的铜镍合金仿真品,单价仅80元一根。
“我俩都认识这么多年了,他还是开珠宝店的,经常在朋友圈发珠宝黄金首饰,我怎么都想不到他会这样骗我。”盛某痛心地说。
2025年10月20日,该案被移送至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后,认定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经查明,秦某骗得的26万余元赃款均已被其用于偿还网贷、信用卡以及炒股,以填补巨大的债务窟窿。
案发后,秦某在家属协助下全额赔偿26万余元,被害人经济损失得以全部挽回并对秦某表示了谅解,检察官结合追赃挽损情况,依法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秦某提起公诉,法院综合考虑秦某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朱鲸润 通讯员 潘宇航 华雪松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